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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它來自於一件英國陶藝家葛瑞森·派瑞的作品的仿製品。而這種仿製品在本市大大小小的工藝品銷售點都有出售,調查購買者無異於大海撈針。
所有的線索均告中斷。所以邰偉奉命去局長那裡彙報的時候顯得底氣不足,好在局長並沒有過多的責難他,只是說不要放過任何細節,追查到底。
和走廊裡鬱悶的老趙簡單打個招呼後,邰偉一頭鑽進辦公室,一邊死命揉著太陽穴,一邊點燃一根香菸塞進嘴裡。翻開案卷,邰偉一頁一頁的逐字看下去。
邰偉疲憊不堪的離開市局的時候已經接近午夜了。在一家路邊的餛飩店裡,邰偉一邊喝著加了胡椒粉的熱湯,一邊看著筆記本上潦草的幾行字。
就在下午邰偉頭昏腦漲的看案卷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方木。記得這個小子說過什麼“標記”、“需要”的理論,實在沒有頭緒的話,不妨按照他的說法試試。
刑事偵查的重要突破口是弄清兇手作案的動機,這樣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調查範圍縮小。而犯罪現場的痕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兇手的作案動機。
女童虐殺案的與眾不同之處,大概是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虐殺手段。作為一個成年人,殺死一個7歲的女孩,可以說易如反掌。兇手為什麼要費時費力的活活將金巧虐殺致死,並且在死後姦屍呢?如果說是要表達出兇手的某種特殊需要的話,那麼這應該是一個性心理變態者。
第二,錄影帶。兇手拍攝了死者金巧的下體特寫。這又是出於一種什麼需要呢?如果說是為了將來進行性行為時刺激性慾,為什麼僅僅拍攝了15秒,又為什麼要將其送至被害人家中呢?如果是出於一種收集或者收藏的變態癖好的話,女孩的下體並不能體現出被害人的顯著特徵,對於兇手而言又有什麼意義呢?
第三,將屍體送至受害者家中。從以往類似的案例來看,這種行為多是兇手要表達一種挑戰或者炫耀的情緒。那麼他在挑戰誰?警方還是被害人的父母?
邰偉一邊吞嚥著滾燙的餛飩,一邊竭力模仿著方木的思路,試圖分析兇手的心理特徵。餛飩吃完,他也不得不承認,除了皺眉頭的模樣,其他的,是學不來的。
站在午夜清冷的空氣中,邰偉做了一個決定:不管面對多麼難看的臉色,他明天都要去找方木談談。
事情比邰偉想象的要簡單得多。方木並沒有像上一次那樣擺出一幅生人勿近的嘴臉,只是小心地把寢室的門鎖好,就拿過案卷安靜的看。
邰偉暗暗鬆了口氣。他知道,方木看資料的時侯最好不要說話。閒極無聊,就開啟方木的電腦漫無目的的瀏覽。無意中,邰偉在一個硬碟分割槽中看到了一個命名為“資料”的資料夾,開啟一看,裡面還有六個資料夾,第一個命名為“黃永孝”,最後一個命名為“馬凱”。邰偉心裡一動,馬上意識到這是方木以前參與過的案子。他雙擊這些資料夾的圖示,卻被系統提示需要密碼。邰偉偷偷看看方木,正在盤算這傢伙如實告知密碼的可能性有多大的時候,方木開口了。
“它的來源找到了麼?”他指指一張照片,邰偉湊過去一看,是裝著金巧屍體的那個紙箱,普通的adidas貨箱,印著三葉草的logo。
“沒有,還在找。怎麼?”
“哦,沒什麼。”方木又把目光投向那塊陶片的照片。
“這個呢?”看了好一會,方木又問道。
“這個就更麻煩了,全市很多工藝品銷售點都有賣,很難查出購買者是誰。”
“這塊陶片,什麼意思呢?”方木看著天花板,彷彿在自言自語一般。
“會不會是死者在現場與兇手搏鬥的時候無意中撞碎了那個花瓶,然後抓在手裡的?”
“不會,”方木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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