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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母親怎麼樣都算不上賢良淑德,但張歡華卻會是護她一輩子的,無論是金錢上的供給還是其它。
他這個心意,從來不說,但張母知道,很多時候,拋開愛子之心不算,也因兒子的孝心,對兒子算是百依百順。
見兒子著實不對那個迷戀他的幼年玩伴上心,也只好無奈地幫著給人哄走,暗想著再讓兒子好好玩兩年,等到了年紀,再讓他結婚生子。
就算不結婚,到時候找個女人生幾個孩子就好。
總歸說來,得慢慢來,不能讓兒子生氣。
她是做好了很長遠的打算的。
鍾苟差不多是滿十九歲了。
之所以說是差不多,因為是他本人不知道是哪天生日,更操蛋的是,基本沒人知道他哪天生日,他媽生他醫院也沒進過,也沒什麼醫院資料可以尋找,連他本人也只模模糊糊記得這個月,具體是哪天,白瞎,他不知道。
上的戶口,也是他隨口說出的日期。
對於過生日之事,鍾苟完全沒概念,以前只要填飽肚子,天天都是他媽的在過生日,現在嘛,生日不生日無所謂,活得好好的每天都是他媽的瞎了狗眼的老天給他的禮物,每天他都在慶賀中度過,根本用不著去過什麼矯情的生日。
當然,他這樣想,並不代表張歡華這麼想。
人人都有生日,張歡華在這個日子總是會收到各種心意,他自己有,當然也不會落下鍾苟。
鍾苟不確定自己生日是哪天,查也查不出他具體是哪天,所以張歡華就差不多把這個月的每天都當成是鍾苟的生日,在國外的時候每天會讓蛋糕店送個小蛋糕過來──雖然等到第二年,鍾苟說怕了他,每天買蛋糕亂花錢,乾脆自己做給他們吃一個月。
這年也不例外,這月到時,鍾苟認命地去買了一袋麵灰,然後收到從國外航空快遞過來的奶油時,看著清單上價格跟快遞費時心跳差點因為心疼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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