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吳縣繁華,令孫策終生難忘一幕(第1/5 頁)
吳縣參差十萬人家!
聽聞孫策的豪言壯語,以顧雍之氣量,亦被震撼的無以復加。
一縣十萬戶,這是當下任何公卿將相都從未設想過的宏偉景象。
但同時他也憧憬的心神俱往,若是果真能如此,擁有十萬戶人家,則僅這一縣便足以支撐整個江東的王霸之基業!
這可是接近六十萬人!更經濟繁華,能為募兵制提供大量的財富和兵源。
顧雍立即問道:“將軍打算以何施政之法,建此亙古未有之業?”
孫策臉上的從容自信,更讓顧雍信服。
沒辦法,眼界不同,自然也就氣度不同。
參差十萬戶人家,的確是亙古未有,但後來者那就比比皆是了。
吳縣也就是蘇州,在大宋僅姑蘇城內的人口就有七十二萬之多。
一座城市尚且如此,更何況整個州?
吳縣取名為縣,其實面積比大宋一個州還要大,更是接近後世整個蘇州市的面積。
後世能養八百多萬人,如今沒有化肥,但養八十萬人總不在話下。
畢竟土地就算再怎麼增產,也不至於翻到一畝百石。
所以更關鍵的還是更在於開發!
孫策斬釘截鐵的說道:“以適宜之法允許百姓佔田!凡百姓新開荒田,到田曹登記之後,則田永久歸百姓所有,前三年免納賦稅。”
“而更重要的一點,土地丟荒三年之後,百姓耕種三年,荒地即為百姓所有!”
佔田,雖然跟東晉的佔田法是同一個名字。
但絕對不是東晉的那套佔田制,東晉的那套佔田法,名為佔田,實際上應該叫“限制佔田法”,規定了百姓佔田的上限一百畝。
孫策引用的還是唐、宋、明三朝的制度,即“農夫不明或先亡,年再三,則039;農神去土附人039;”(如果一個田地被他人佔用並經營了三年以上,那麼佔有者就有權利合法地成為該田地的所有者,而原來的田主則失去了該田地的所有權)
他十分正式的對顧雍說道:“命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桑棗、墾闢荒田者,止輸舊租;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
止輸舊租,也就是暫不徵收賦稅。
而“戶口增羨、野無曠土”,則是孫策豪言壯語的根本保證!
從大宋開始,中原農業發展進入騰飛,人口迅速破億,依靠的正是這條法令。
孫策也不苛求當今計程車大夫,就是大量後世現代人,也是嘴上說著封建小農經濟的侷限性,可心裡想的還是小農平均生產那套。
寧肯所有人限制在十畝地上一樣的窮,也不肯高效發展的富。推崇把治下所有百姓,有一戶算一戶全都鎖在幾十畝的農田上生產,恪守均田之法,一身文青氣息,幻想小農經濟能夠一直穩定。
所以當田地分完了,就一籌莫展了。
所以缺少足夠人口去發展工商,工商業怎麼也發展不起來。
東方的工業遲遲無法壯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這種士大夫文青思想的遺毒,推崇天下大同,均田生產,民至死不相往來的小民生活,而他們美其名曰,安居樂業,重農抑商。
這不叫重農,這叫愚昧。真正的重農,是把農田開墾出來,野無曠土;把土地畝產提升上來,解放出大量的人力,發展工業,改善工藝,反過來再推動農業。這才反倒能保證他們幻想的經濟穩定,國家安穩,不至於一場天災就讓大量百姓破產,餓殍遍野。
顧雍只感覺大受觸動,甚至整個價值觀都被改寫。
一個知識越貧乏的人,越是擁有一種莫名奇怪的勇氣和自豪感,因為知識越貧乏,他所相信的東西就越絕對,他根本沒有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