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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巫師贏得最終勝利的人,當然是和他同處於一個家族的人,只有那個家族,才有如此強大的力量。”
“德拉克!”父親突然從密室的某個地方取出一枚戒指,交給我說道,“這就是誓約戒指,馬爾福家族的誓約戒指,你——決定了嗎?如果你後悔了,即使擔負起違約的罪名,我也會……”
“父親!”我堅定地打斷了父親接下去的話,我知道,父親擔心我肩上的擔子太重,畢竟,如果潘是那個預言中的人的話,作為僅存的十二支純血貴族之一的馬爾福,作為馬爾福家族的唯一繼承者,我的擔子,必定沉沉,我的未來,也必定驚險,但是——“父親,我是一個馬爾福!”
我堅定地接過了戒指,至此,成為馬爾福家族,真正的繼承人。
天光微亮,聖誕將至,瞥眼看著早已準備好的精美聖誕禮物,我微微一嘆,奢華卻蒼白,我略略明白潘對待聖誕節的態度了。於是,我將禮物掃到一邊,執筆寫下:
骨血相融的恩情,會被後人記住並傳承,馬爾福將永遠信守當年的誓言,而背叛者必須用血洗刷我們的恥辱
梅林番外
我,亞當?梅林?傑薩斯,一個在巫師世界被奉為神明的男人,幾乎強大到了無所不能的地步,但是,事實上,我依舊是人,一個真正切切,平平凡凡的男巫,只是因為被冠予了傑薩斯這個姓氏,才略微顯得不那麼平凡一些。
傑薩斯家族,彷彿是一個魔咒,被知道這個姓氏的魔法生物們景仰著,卻被這個姓氏的族人唾棄著。我一直不明白父親對於這個姓氏那既驕傲又深惡痛絕的情感,直到我的名字出現在家族的族譜中,直到我繼承了傑薩斯這個姓氏的時候,我才明白,這個姓氏,本就代表著罪。看似該被人仰望,看似該是榮耀萬千,卻偏偏是一重罪,力量強大也是罪,也難怪,千百年的歷史下來,傑薩斯家族居然人丁稀薄,並日漸隱匿,我原以為家族的隱匿是先祖的遺訓,但當我繼承這個家族姓氏的時候,我才知道,家族的隱匿,根本是因為每個族人,都在想方設法地想要滅絕這個家族,多麼可笑,當世人皆在為繁榮繁衍家族而努力的時候,傑薩斯家族卻意圖讓自身走向滅亡,而究其原因,卻是因為罪——太過強大的力量的罪。
我們的力量——不死!多麼偉大又惑人,歷史已經太過久遠,久遠到不可追溯我們為什麼會獲得這樣的力量,但是不死?
不,其實我們是會死的,這個世界並沒有永恆不死的事物,只因為傑薩斯家族的人,天生繼承了時間與空間的力量,所以才變得“不死”。
但不死,並非真的不死,只是一種相對來說的概念。
就好比我在1638年製作了屬於我的時空戒指,繼承了時空的力量的同時也繼承了傑薩斯的姓氏,那麼,只要我身在1638年這個時代,我的生命依舊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最終走向死亡,短命一些可能死在1700年,而長命一些則可能是死在1739年,但總歸是要死的,可如果是在亞瑟那個年代,那麼也許,幾百年的時光,對我來說也不過是一秒。
這就是時空的力量!當我們遊歷於時間的洪沙之中,而非我們所繼承姓氏的時空中時,那麼無論過去百年或者更多的時候,對於我們繼承姓氏的時空而言,卻只是區區一秒。於是,百年對一秒,當世人皆老去的時候,我們卻依舊年輕著,久而久之,我們便成了不死的傳說,成了神。
時空的力量帶給了我們充裕的時間,雖然每個時空我們每個人都只能到訪一次,但是時空是何等宏大的世界,哪怕只能到訪一次,依舊令我們贏得了比別人多的多的時間。我們在充裕的時間裡如飢似渴地吸收著知識的養分,我們在嘗試打破法則帶給我們的“不死”之罪的歲月裡,一日日變強,於是,我們就真的成了神般的存在。多麼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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