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利出一孔,驅民以耕戰(第1/3 頁)
翻閱竹簡,趙政越發的皺眉,看向一旁的趙勇開口道:“秦國普通百姓,有多少畝地?”
趙勇說道:“普通秦人一戶為多為百畝?”
趙政又是問道:“秦一畝為多少步?”
趙勇說道:“秦一畝,為二百四十步!”
趙政驚駭道:“秦一畝大矣!長為二百四十步,寬為二百二十步,好大!”
趙勇想要笑,可還是忍住道:“非也,非也!長為二十步,寬為十二步,相乘為二百四十步!”
趙政微微臉紅,有些肉食者鄙,不知肉糜。
田畝步數有些坑,
趙政又是問道:“一畝產出慄米多少?”
趙勇說道:“上畝產慄兩石五斗,中田不過兩石,下田為一石五。”
趙政又是問道:“慄米,價格為多少?粗布價格為多少,馬匹價格為多少,戰甲價格為多少?盾牌價格為多少?”
趙勇說道:“慄米,頗為便宜,一石價格不過二十錢到三十錢。粗布價格每匹,為三百錢到五百錢不等。馬匹至少為幾萬錢;銅甲為七千錢,皮甲為五千錢,石甲為三千錢。盾牌價格為三千到七千不等。”
趙政說道:“秦國糧食,倒是便宜。”
趙國,慄米最便宜的時刻,也是五十錢;若是貴的時刻,可上升到百錢以上。
假設秦一戶為五口人(秦分戶政策,註定是小家庭),有著五十畝上田,一年產出為125石(一石二十八斤)。男丁上午吃五升,下午為三升,女子兩頓皆是三升。一家五口每天吃三點四鬥。
一年吃慄米一百二十二石。
低於這個資料,就是半飢餓當中。
若皆是上等田,五十畝產量為一百二十石。
這意味,五口之家需要五十畝上等田,才能滿足口糧,滿足一年所需;低於五十畝之下,就是陷入,饑荒,半饑荒當中。
一畝慄米,產下二點五石慄米,收入也僅僅五十錢到七十五錢。
一匹布,等於十畝慄米。
一匹馬,至少二百畝慄米。
一件銅甲,等於一百四十畝慄米;一件皮甲,等於一百畝慄米;一件石甲,等於六十畝慄米。
一個盾牌,等於六十畝慄米到一百四十畝慄米。
趙政計算著,停下算籌說道:“公士,斬首一記,可獲得一頃耕地,也就是一百畝。在這一百畝土地當中,需要繳納田賦、田畝附加稅、口賦、算賦等四大類。田賦為為十稅一;每頃徵收芻為三石,鎬為二石;算賦為一百二十錢,口賦為六十錢。一位公士,在百畝地當中,五十畝可滿足家人溫飽,算是口糧田;剩下十畝,算是祖稅。繳納口賦和算賦為四百錢,也即是八畝地。”
“種地百畝,口糧五十畝,交稅為十八畝,節餘三十二畝。公士種田一年,可買下半個盾牌;種田四年,可買下一個銅甲;七年努力,可買下一匹馬。”
“《秦律》,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
趙政思索著,沉默下來。
秦律規定看似不錯,服徭役遲到個三天五天,口頭批評一下就行了。遲到六天或者十天,罰一個盾牌錢,遲到十天以上,罰一個甲冑的錢。若是乾脆沒來,罰兩甲。遇到大雨,免罰。
到了漁陽已過十天,一人懲罰一個戰甲,看似很輕,可很多人繳納不起,甚至會繼續苦役。
窮人不怕死亡,所謂的車裂、腰斬之類的,嚇不掉窮人,因為窮人命不值錢;可窮人怕窮,當窮人揹負巨大債務,要繳納海量罰金的時刻,他們多數會鋌而走險,走上造反之路。
秦法是暴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