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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舍友說出來的話,自然更有可信度的。上輩子,原主就是被這兩人,和瘋狂的郭志文擠兌的,名聲盡毀,在學校裡待不下去。
小夕給家裡打了個電話,課間的時候就帶著前來的律師去了輔導員的辦公室。
「老師,我要起訴吳楠和夏草毀壞我名譽。」小夕看著輔導員,知道輔導員頭疼,可是這一步必須走。
如今,人們對於名譽權理解的不深,以為不過是說兩句而已,卻不知道這兩句對別人的傷害有多深。
錄音等各種證據齊全,很多人也能證明話確實是吳楠和小草在給小夕潑了髒水。
其實直接請律師不是要給輔導員看的,而是給學校施加壓力,否則這件事情很快就會過去,潑了的髒水洗不清,而對於吳楠和夏草,最多是口頭批評,畢竟對於他們,只是說說而已。
一條人命,你傳出來的流言蜚語,就是那最後一根稻草!
可是,最可怕的事情就是,那些為惡的,還意識不到自己行為的惡劣!
第30章 不是你的錯
「老師,我沒說,只是說那男生要給小夕買櫻桃和衣服,還要帶小夕去吃飯,應該是真心的。」吳楠挺直了胸膛,認為自己沒錯。
輔導員卻是一臉失望。
這樣的姑娘他知道,故意說得模稜兩可,讓大家以為那就是真相。
最後,吳楠和夏草都被記過處分,不過是小過,表現良好就不計入檔案,但是一旦再犯,就會留下黑點,對以後找工作也有影響,小夕這算是手下留情了。
然後,吳楠和夏草還有在學校廣播,公開檢討一週,簡直就是大型社死現場。
隨即輔導員還召開了班會,說明瞭這次的事件,班裡的男生這才知道,不是系花有了主,而是有人看中了系花,死纏爛打,還玩兒起了跟蹤!
男生們憤怒了,說只要看到郭志文在他們班級附件出現,一定打的他眼冒金光。
小夕笑著感謝男生們的好意,心裡想的卻是:我會自己把他打眼冒金光!
上完了一天的課,小夕看到了在教學樓下等著的父母,屬於原主的各種情緒湧上心頭:委屈,愧疚,難過和無力。
原主曾經逃到鄉下,結果只登陸了下自己的社交帳號就被找到。
她曾經逃到打工的地方,結果只是取了一次錢便被再次找到。
原主改了名字,可是身份證號改不了,郭志文總是可以追到她所在的城市。
原主作為父母唯一的女兒,本是他們給予厚望的驕傲,可是,卻像逃犯一樣到處逃竄,還頂著水性楊花的罵名。
孤獨又憂心,最後開車的時候出了事故。
小夕撲過去抱住了女子:「爸爸媽媽。你們怎麼來了?」
「這不是擔心你嘛,聽說你遇到了變態。」男子在一邊,摸了摸小夕的頭。
小夕和父母說了具體的經過,小夕爸爸已經是出離憤怒,最後還是決定,帶著孩子和那封帶血的情書前去報案。
證據齊全,警察很快就找到了逃課在宿舍寫著第二封情書的郭志文。他的手腕被割傷,沒有包紮,還有在滲血,手腕下有個劣質白瓷碗,血液盛在裡面,紅的詭異。
而郭志文的右手邊,還有一個手機,裡面有一條發出去的彩信,正是受傷的手腕:「我說了小夕不是勾引我的壞女人,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願意為他付出一切!」
接著是好多個未接來電,正式彩信的收件人。郭志文備註是母親。
為了所謂的愛情,傷害自己的身體,用來威脅自己的父母,然後又流出的血液寄給喜歡的女孩表示決心,一箭三雕。
這是可歌可泣的愛情嗎?
看起來總是那麼的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