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情投意合說原委(第2/3 頁)
名白衣女子衝了過來,擋在了山賊的面前。
“你怎麼來了,趕緊給我回去。”村長瞪著那名女子,憤怒的說道。
村長一說完,只見兩個家丁上來就要將她拉回去。
可沒想到這女子也是性子烈,竟然掏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
“麗珠,你別做傻事!”身後,穿著紅袍的軍師急切的說道。
這女子葉天霜、李玄清都認識,乃是胖村長的女兒。
當聽到有人來村長家搶親,李玄清第一個想法就是:哪個重口味的山賊這麼不開眼。
可當她看到村長女兒麗珠的時候,想法卻是哪個女的這麼不開眼,竟然願意跟這個胖子。
麗珠很漂亮,雲鬢斜倚,鵝蛋臉白嫩圓潤,黛眉斜飛。雪白的脖頸上戴著一串晶瑩的珍珠項鍊,發出柔和的光芒。她身材嬌小,兩肩如削。尤其是穿上這一身白後,更顯得芙蓉出水。正所謂:要想俏一身孝。
可仔細一看,這麗珠穿在身上的,竟然真的是孝衣。
再看到麗珠此時的舉動,李玄清忽然明白,事情也許不是村長說的那樣,一個只存在於小說中的情節在她的腦海中展開了。
只見李玄清身子忽動,已來到麗珠面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將她手中的匕首奪過。
“麗珠姐姐,你是不是喜歡新郎?”
被李玄清這麼一問,麗珠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
“女俠別開玩笑了,我女兒怎麼會喜歡山賊呢。”
李玄清卻不管身後的村長說什麼,繼續問道:“你這一身孝衣是為誰穿的,是為了可能今晚死在山賊手上的父親,還是為了身後的山賊。我觀這些山賊雖然兇惡,但卻沒有任何殺氣,就是來迎親喝喜酒的。所以我猜,要是新郎死了,你便自此為他守孝。”
說著,李玄清舉起了剛剛奪取的匕首。
“不要!”麗珠尖叫著跪了下來:“不要殺他,他是個好人,我們本來就是有婚約的,他之所以這樣,完全是我父親逼的。”
“是嗎?”聽到心中的答案,李玄清轉身盯著胖村長問道。
“沒……沒這回事,我女兒是被山賊嚇得說胡話了,對一定是這樣的。”
“沒有,我沒說胡話!”此時的麗珠也不知哪來的勇氣,指著父親道:“是你,是你嫌貧愛富,硬生生的拆散我們。”
於是不管不顧的將兩人的故事說了出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胖村長那時還不是村長,也不胖。不僅不胖,還很精壯。
那時候的胖村長家裡遠沒有現在這般有錢,只不過有些田地,在鎮子上有一個酒樓。
當時他們家說話的,還是胖村長的父親,酒樓的價格,從哪家酒坊進酒,廚子一個月多少錢,今年裡種什麼,都是老爺子說的算。
話說這麼一年,老爺子忽然得了病,需要好好休養。於是胖村長便安排人將父母一併送到鎮子上的宅院裡養老。
老人休息不能打擾,家裡的事情一下子都落到了胖村長的身上。平日裡家中老父親都是說一不二的,自己只有聽著、做著,從來沒有想過這樣做對不對,合不合理,為什麼要這樣做,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
如今自己成了當家人,真的一個頭變兩個大。
但再頭疼也得忍著啊,日子還要過,家也得維持下去。
於是對於種莊稼這回事,胖村長第一次決定——種高粱。
為什麼要種高粱呢,因為有一次胖村長去省城幫老父親買一些東西,在那裡他吃到從小到大至今吃過的最好吃的粥——豬肚粥。
將高粱米炒至褐黃色有香味為止,除掉上面多餘的殼;把豬肚,蓮子肉,胡椒洗淨,與高粱米一齊放入瓦鍋內,加清水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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