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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口音。&rdo;辯護人力圖要陪審員們注意這些證言,但他的努力全都白費了。奧吉莉婭&iddot;麥松尼葉作證時說:&ldo;該罪犯右耳下脖子上有塊傷疤,小小的象胎記似的傷疤。&rdo;希爾要求這位證人指出被告的傷疤。她說:&ldo;現在看不見這塊傷疤了。&rdo;
希爾的提醒是有充足理由的。有傷疤和沒有傷疤是互相矛盾的,是不可能同時都是真的。
如果從這兒開啟缺口,深入下去,冤案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可是,希爾的努力沒有取得結果。貝克強烈宣告,他說話並不帶有幾乎所有女證人都說過的那種口音,然而全都沒用。5月5日,陪審團認定,貝克有罪,富爾頓法官給他判了7年監禁。由於辦案者在一系列問題上忽視客觀事實,帶有主觀隨意性,造成冤案是必然的。
次日,貝克被投入監獄。儘管法庭並未查到貝克的&ldo;罪行&rdo;同1877年約翰&iddot;史密斯的罪行有何瓜葛,但他還是得了個按史密斯編定的囚號。更有甚者,這個囚號上還添了一個表示有過前科的字母&ldo;v&rdo;。
貝克再三申訴,說他1877年身在南美,不可能作史密斯的案,可能是史密斯在1985年又去詐騙婦女。貝克的律師請他看看對史密斯的控訴書上有關其特徵的記載,但這個請求也遭到了拒絕。不過,內政部有位官員還是到監獄管理局去詢問了史密斯的外貌持徵。
他當時查明,史密斯是猶太人,曾行過割禮、即對初生男嬰用石刀割損陰莖包皮。
這對貝克來說,是根本不可能有的事。內政部提請富爾頓法官就這個問題說說個人意見,而富爾頓竟給了個荒唐絕頂的答覆:&ldo;即使貝克不是史密斯,我也還是不相信貝克在南美呆過。&rdo;
根據史密斯曾行過割禮一事,利用下面的推理,輕而易舉地就可得出符合實際的結論:1肯定式充分條件假言聯鎖推理髮果貝克沒有行過割禮,那麼,貝克就不是史密斯;如果貝克不是史密斯,那麼,1877年案就不是貝克所為;如果1877年案不是貝克所為,那麼,1894‐‐1895年案也不是貝克所為;所以,如果貝克沒有行過割禮,1894‐‐1895年案不是貝克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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