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4 頁)
,把水面當鏡子,在皮鞋上磨了磨長而發亮的剃刀。
他把刮鬍用具和雜誌隱藏在一叢灌木裡,重新打好領結。他離開泉邊時,這地方離樓房已經相當遠了,待他走上大路便足有半英里之遙。再往前走一段,他到了一家小雜貨店,門前立著一個汽車加油泵。他走進店裡,女店主賣給他一包餅乾和一聽罐頭肉。他重又回到泉邊和熄滅的火堆旁。
他背靠著樹幹用早餐,邊吃邊閱讀雜誌。在此之前只讀完一篇故事,現在開始讀第二篇,像讀小說那樣從頭到尾讀這本雜誌。他會不時抬起眼睛,一面咀嚼,一面觀看映照著陽光、廕庇著溝渠的樹葉。“也許我已經那樣做了,”他想,“也許那事現在不必急著去做。”他彷彿看見炎黃的天日寧謐地展現在他眼前,像一條長廊,一張掛毯,漸漸成為一幅明暗對照的素描畫面。他坐在那兒,彷彿炎黃天日像一隻四腳伸展、睏倦欲睡的黃貓在懶洋洋地端詳研究他。然後他繼續閱讀,不快不慢地翻動著書頁,但有時卻彷彿又停在一頁,一行,甚至一個字上,陷入沉思。這時他並不抬頭,他會一動不動,顯然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也許被一個還吃不透的單詞困住了,他的整個身心在靜靜的陽光下被幾個字母的組合懸掛了起來,而這樣輕飄飄懸著的時刻,他彷彿看見時光在面前緩慢地流動,心裡想著我所向往的只是寧靜想著“她不應當開始為我祈禱”。
他讀到最後一個故事,停下來數了數還剩多少頁,然後望了望太陽,又繼續往下讀。現在,他像一個人沿著街道,邊走邊數鋪路石上有多少裂縫那樣讀著,一直讀到最後一頁,最末一個字。然後他起身劃根火柴點燃雜誌,耐心地戳著它,直到它燒成灰燼。他把刮鬍用具裝入口袋後沿著溝壑往下走。
不一會兒,溝壑變寬了:底部是一片平坦的幹沙地,夾在陡峭的巖壁之間,巖壁上長著茂密的荊棘和灌木叢。草叢上邊還聳立著枝葉交織如蓋的樹木;在一側巖壁上有個洞穴,堆滿了乾枯的樹枝。他開始把灌木樹枝掀向一旁,從洞穴裡找出一把短柄鐵鍬,然後用它刨起剛才被灌木枝遮掩的泥土,一連掘出六個帶螺旋蓋的金屬罐子。他不擰開蓋子,只把幾隻罐子側放在地上,然後用鐵鍬的鋒利邊緣戳開它們,罐下的泥土隨著威士忌噴射四溢而變得暗黑,陽光照耀下的這個僻靜處,空氣裡頓時瀰漫了酒的芳香。他把罐子一一倒光,有條不紊,面色冷峻得差不多像一副面具。他倒光之後又把罐子扔回洞裡,胡亂地用泥土埋起來,蓋上灌木樹枝,再藏好鐵鍬。幹樹枝掩得住酒的痕跡卻蓋不住酒的氣味。他抬頭看看太陽,這時已經是下午時分了。
當晚七點他到了城裡,在一條小街的餐館裡吃晚飯;坐在一隻沒有靠背的獨凳上,在摩擦得十分光滑的木製櫃檯邊用餐。
九點的時候,他站在理髮店外面,透過窗戶張望那個他視為夥伴的人。他不動聲色地站在那兒,兩手插在褲兜裡,菸捲的霧氣掠過他沉靜的面孔,頭上的布帽像頂硬邊帽般歪戴著,那姿態既傲慢又邪惡。他站在店外,神情冷漠惡狠;店內身穿弄髒的紅條褲子和彩色襯衣的布朗,正在粗聲粗氣地比比劃劃地講話,剛說到一半,忽然抬起一雙醉眼,看見了玻璃窗外他的目光,儘管店內燈光輝照,空氣裡濃密地布著香波皂沫。他的神情那般冷酷邪惡,一個打著口哨慢吞吞地沿街走來的黑人青年,看見他的側影連忙停住哨聲,繞著道兒從他背後溜了過去,走遠之後才側回頭瞧他一眼。可是這時克里斯默斯也開始走動了,彷彿他停在那兒完全是為了讓布朗能瞧見他。
他離開廣場繼續前進,走得不快,他來到一條終日靜寂的街道,此刻更是空蕩無人。從這兒往下走,穿過黑人居住的弗雷曼區可以抵達車站。要是在七點鐘,他會撞見不少人——白人和黑人,往廣場去或者上電影院;而到了九點半,這些人又會紛紛往家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