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Chen(第2/2 頁)
inner幾人很熟沒錯,但熟的是另一個“陳辰”,跟現在這個沒關係。
所以陳辰一直都在極力避免跟winner見面,省得身體上出什麼問題。
這次承金成英的情讓winner幫忙宣傳下歌曲是真的沒辦法了。
那可是三大娛樂公司推出的男團啊,一出道就是準一線起步的水準!能得到這樣的藝人的宣傳,對作品的好處無法估量。
陳辰就算掏盡渾身解數博取關注恐怕也沒辦法跟人家在粉絲群隨便提幾句的影響力大,這就是冰冷的現實,再給十次機會陳辰也會選擇要金成英幫忙的,一定。
……
雖然有winner在粉絲群裡說了兩句幫忙宣傳,但《永不失聯的愛》在南韓音源榜上的成績也就那樣,算不上查無此人但要是說個火字那絕對是吹牛。
不過陳辰的記憶沒錯,南韓人確實很喜歡這首歌。
他們雖然不會在音源榜上支援《永不失聯的愛》但他們會在各種可以的場合提到這首歌,因為這個,《永不失聯的愛》的熱度是遠高於它在音源榜上的成績的。
有些比較寵粉的藝人會在被粉絲要求後簡單唱上一小段,而這一小段就會被轉化成熱度返回到陳辰這裡。
一來一去,陳辰身份地位水漲船高。
“感謝飯圈粉絲。”陳辰發自內心的感謝,“沒有他們的話這份合同怕是難以簽下來。”
嗯,陳辰最終還是跟歪雞簽了合同,一年半的短約。
合約掛在YG BEIJING公司下,就是歪雞在華夏京城搞的那個辦事處。
除開一些基礎條件外,利潤分成一九分,歪雞九,陳辰一。
歪雞本來給的是四六分,他們一貫與藝人續約時給的分成。陳辰本來不配這個比例,但他展現出來了優秀的製作能力,所以歪雞公司做了讓步。
但最後為什麼是九一呢?
是陳辰特意談的。
一分收益買資源,歪雞要正常向陳辰開放各種資源,不能故意為難。
這本是娛樂公司該做的,但公司都是不可信的。
就算寫進了合約裡都會有各種事情出現,如果沒寫進去的話陳辰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所以他要求把這個寫進去。
一分收益買自由,陳辰配合公司的工作但歪雞不得強行決定陳辰的行程,各種安排在確定時需要陳辰點頭。
這也很重要,這代表了陳辰的雄心。
他覺得自己能在後來發展的很好,所以要撇開公司的掣肘。
一分收益買人情。
陳辰把最後一分收益交給公司,要求公司利用那些錢提升練習生的待遇與各項工作人員的待遇,公司做了什麼要出表格交給陳辰並公開。
陳辰不指望歪雞公司員工承情,但他希望歪雞後來出道的藝人們承情,因為實際上他們在練習生時期確實受到了陳辰的幫助。
看上去很虧,每一條都代表了跟陳辰百分百一樣的收益,實際上...
確實很虧,虧得陳辰眼睛都要流血了!
但即使是這樣,陳辰也不覺得有哪一條是不必要的,都很重要!
“嗚嗚嗚...我賺一百萬就只有十萬是自己的了,公司要拿走九十萬,賺一千萬就只有一百萬是自己的了,公司要拿走九百萬!”
“啊啊啊啊啊啊,真想死啊!”
面無表情地簽下字,陳辰內在撕心裂肺的狂嚎沒人聽得見。
……
……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陳辰重新出了一次道,藝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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