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5 頁)
上執行任務時就變成血紅的妖瞳,別說普通人類,就連我自己有時都會感覺被那抹紅吸去了魂魄。
“小夜,我拿點心上來了。”媽媽推門進來,看到我的打扮,心疼地問,“又要出去了嗎?”
“嗯。”我拿起鐮刀放在身下,“點心我回來再吃好了。”說著,我坐在鐮刀上從視窗飛了出去。
不用擔心我的樣子會被人看見,死神的能力可以把我隱藏得很好。
完全的死神當然不會擔心被人看到,可我只是兼職的,還有著人類的身體,所以每次都要施了隱身咒才能出去。不然被普通人看到頭頂整天有穿著奇怪的人飛來飛去,這世界還不亂七八糟了。
當然我家人比較特殊,除了我老爸之外,媽媽和姐姐都有靈力,可以看見其他人看不見的東西。
飛到任務指示的地方,我在一間病房裡見到了那個即將被我帶走靈魂的女生。
醫院是我來過最多的地方,不過像眼前這麼年輕卻要失去生命的女生,還是不怎麼常見的。而她提出的願望也很簡單,像是一個活在戀愛中可愛少女的願望——把她充滿回憶的項鍊交給她喜歡的那個人。
很簡單的心願,我答應了,然後收取了她的靈魂。
根據女生的介紹,她喜歡的那個人每天晚上都會在一家快餐店裡打工。那是個挺有名的地方,所以找到那裡對我來說並不是件多麼困難的事,唯一困難的就是我該用什麼辦法把項鍊交給那個人。
旋律,旋律……
怎麼會有男生叫這個名字啊?不難聽,但蠻搞笑的。
收起死神那身裝備,我推門走進快餐店,剛找到位子坐下,就有一個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送上選單。
“奶茶,謝謝。”我隨便叫了一杯,然後問他,“我想找一個叫旋律的人,請問他現在在嗎?”
我剛問完,那名服務員就一副“我明白了”的模樣,笑得一臉曖昧,然後揚起頭,用大到全餐廳都聽得到的聲音叫了一聲:“律,又是找你的哦!”
這一聲不要緊,我頓時感到有無數眼神向我殺了過來,刺得我臉上的面板都火辣辣的。
直接說一聲他在,不就行了嗎?不用這麼熱情地讓全場人都知道吧?
“是你?”有些耳熟的聲音出現在我頭頂。
我抬起頭,在看清後第一個反應就是站起身往外面走。牆呢?我想撞牆啊!為什麼是他?為什麼會在這裡碰到他?
“不是找我嗎?”他的聲音裡有著笑意。
我不用回頭也知道自己被嘲笑了……
“你不是叫第五律嗎?怎麼又叫旋律了?”
下午已經逃了一次,這次再逃走就太沒用了,我惱羞成怒地坐回座位。都怪那個女生沒把話說清楚,要早知道是他的話,我就直接把項鍊放到他包裡,哪還用得著親自上門找啊。
“旋律是這裡人叫著玩的。”第五律邊說,邊看著我,“你找我什麼事?想要重修舊好的‘朋友’。”
這個人是故意的!
明知道我那時只是在胡亂找藉口,竟然還拿出來說!
我費了很大力氣才忍住想要向他翻白眼的衝動。我是大人大量,有人格又有死神格的好孩子,不和他一個普通人計較!
“沒錯,我的確找你有事。”工作要緊,我趕緊辦完,趕緊離開就是。
而且自從他坐到我對面之後,我可以很清楚地感到聚焦在我身上的視線更有殺傷力了。沒想到他這麼受歡迎的,難怪剛才走開的工作人員用了一個“又”字。可是……
冤枉啊!我又不是被他的美色吸引來的。
好吧,我承認第一眼看到他的時候確實驚豔了一下,但一再碰到他確實是為了“工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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