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指紋與預審(第1/2 頁)
胡小青從人民法院出來,看著天空中的太陽,露出了一絲微笑,長長舒了一口氣,領到了免於刑處罰的裁定文書,這樣他又從容過了一關,這次是盜竊,因犯罪數額較小,不用再去踩縫紉機了。
他從容的往前走,準備迎接未來。
“胡小青”,有人在喊他,他停下腳步,扭頭一看是兩個三十歲左右的男子,不認識,那兩人走上來,又問“你是胡小青嗎?”他沒回答,反問道“你們有什麼事?”“你們認識我嗎?”那兩人亮出證件,是警官證,又說“請你出示一下身份證!”胡小青剛在法院進出,身份證剛放在口袋裡,不拿說沒有拿估計也過不了關,就說“我是胡小青!”隨手拿出身份證遞過去,其中一名男子接過去看了下,說“就是你了!”“跟我們走一趟吧!”隨即,一輛白色捷達開過來,胡小青被帶上了車,先不用幻想明日何圖了!
經過近一個小時的顛簸,胡小青被帶到了市區某公安分局,胡小青是久經沙場了,這種場面也不陌生,不過心裡還是嘀咕,這回是啥事呢!
莫逸信已經在辦公室等著,關於胡小青這個案件老莫已經考慮了多天。這個案件線索就來源於市局刑科所指紋室,某郊縣發生的一起入室搶劫案現場遺留的指紋,在指紋庫中檢索比對,比中了已破案件指紋庫犯罪嫌疑人胡小青指紋,案由是入室盜竊。這種指紋線索能夠輕鬆找到人,但證據收集難度大,只有指紋,指紋也不能直接證明指紋擁有者實施了犯罪行為,只能證明指紋擁有者曾來過現場,所以指紋作為司法證據使用的話無力又蒼白,老莫不想搞這種線索的案件,但是市局一直強力推進“八嚴一創”評比活動,推進嚴打“盜搶騙”專項活動,每天一評比,壓力山大,從最初的“兩嚴一創”,換了局長,升級到“四嚴一創”,又換局長,升格到“八嚴一創”,估計到“十六嚴一創”也是時間問題,只有硬著頭皮上。把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犯罪現場指紋擁有者帶回來後,拼的就是預審,審問效果好就成功,不成功就只有放人回去,結束案件偵查,雖然驚動了犯罪嫌疑人,但也是無奈之舉,還好這案件是外轄區案件,不用專門留心未破案件的遺患,驚動了就驚動了!
這種案件的偵查,依靠指紋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最終考驗的是偵查人員的預審能力。
老莫事先沒有對犯罪嫌疑人胡小青深入外圍調查,對涉及的問題並沒有很詳細的評估預判,只是對胡小青的簡單情況做了瞭解,著重判斷了胡小青是真實犯罪人的機率。老莫詳細詢問了市局刑科所指紋室的技術人員,瞭解了現場情況。
案件發生在某縣西郊的高檔別墅小區內,一棟別墅居住著一對夫婦和他們老母親,男人在縣裡某部門上班,因工作繁忙,回家的時間少,女主人在某事業單位上班,閒暇時間較多,家裡經常是女主人和老母親在家。一日傍晚,兩人正在家裡做晚飯,突然有人敲門,女主人來到門前,並沒有即時開啟門,而是藉著貓眼看了下,門外有一個身穿保安制服棉襖的年輕男子站在門口,女主人問“幹什麼的?”門外男子回答“我是小區保安,有個事情需要進屋裡瞭解一下!”女主人沒有深思,順手開啟門,推到半開狀態,也就留下一人透過的寬度,她又問“有什麼事,說吧!”那年輕人說“你們家是不是要修水管?”女主人說“沒有啊!”那年輕男子說著話,就欲拉開門進屋,女主人防範心理還是有的,隨即拉門準備關上門,用身體堵住了門縫,年輕男子並沒有被阻止,而是直接側身擠入門內,右手伸出,手掌順勢在門內側靠中下部位留下指紋,形成了一個指尖斜向內、向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及小指並列的四指紋形,年輕人強行進入室內後,亮出裁紙刀,扼住女主人頸部,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紙纏住她的雙手,粘住口部,將她放在一邊,又上到二樓將老母親制住後,用膠帶捆綁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