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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界普遍將之稱為“紅美人次蕭事件”,也暗暗在阿忠頭上記下了這一筆。
新聞記者的捕風捉影、胡縐瞎掰,只要沒道出真姓名或綽號,他都可以不追究,道上兄弟私底下的調侃嘲諷,只要不傳到他耳朵裡,他也無從追究起,但那“戴帽子的”當著他律師的面嘲笑他,那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若依他以往的個性非開他暗槍不可,但現今身為董事長的他,就得算明帳了。
找原事主刁侯?不,他還沒這能耐。
他想到了一個人,一個女人。
“王議員,是我啦!”他在電話這頭說。
“好了,我知道,放下電話,來我這。”她簡單明瞭地結束通話了。
到她服務處,老遠就看見她一身紅衣標誌的巨型看板,她正是紅娘子王娟。
“我知道你會來找我。”王娟初見面便說。
“絕對不能給奶爸知道。”他提醒她。
“鬧出這麼大條的事情糗死了。”王娟笑了起來:“你還想怎樣?”
阿忠望望服務處內的人沒注意他倆談話時,這才安心地道:“目前我只想對付警察局的人。”
“啥米?你頭殼壞去嘸?”王娟訝異地道:“警察仔也沒對你安怎,你根本沒出面嘛!”
“警察仔羞辱我。”他將目標轉移道:“這無要緊,伊打我的小弟臭頭。”
“若是這樣,代志就大條了。”王娟一拍桌子道。
7王娟和警察局長一向不和,常常為了一些問題在議會期間對局長大加撻伐,局長有時告饒了,公然稱她“紅娘媽”,不過私底下卻叫她“紅在室”。
阿忠這些年在政治圈沾了點邊,這些關係他商途的事怎能不知,當然就找對人了。為了修理她的死對頭,王娟是得理不饒人了。
“一個打零工的小市民下了班消遣一番,竟然被人用槍指著頭,請問局長,這樣子的治安,本縣還有人敢住嗎?你還能安於其位嗎?”
“這個案件我約略瞭解過,那個市民飲酒的地點是某個地下酒家,那種地方一般人會去嗎?紅娘子王議員奶會去嗎?可見這案子並不如外界想得這麼單純,我們還在進一步的瞭解中。”
“既然那是一間地下酒家,是本縣藏汙納垢的所在、是見不得陽光的地方,那它為何還能存活到今天?難道有合法掩護非法?難道局長你有派員警去為他們站崗?”
“我們曾配合政府對它多次實施斷水斷電,甚至一度還派員站崗過,不過採取的行動皆因警力不足而無法持久,最後業者又死灰復燃,令我們警方頭痛不已、抓不勝抓。”
“這根本是推托之詞,難道就不能將主持人移送法辦?”
“謝謝王議員的建議。根據我們的紀錄,前後已經三次移送主持人了。可惜據我所知,三個都是人頭,其中某個還是遊民,試問一個露宿街頭的老人有能力開地下酒家嗎?”
(旁聽席上有笑聲傳出)
“難道就一點辦法都沒?連一間酒家都處理不了,你們還能破大案嗎?”
“我剛才說過,最主要是警力不足的問題,如果人手夠┅┅”
“好了,好了,我懶得跟你扯這些。現在我要追究另一件事,據我所知那名打零工的被害人在警局製作筆錄時,遭警方刑求”“怎麼可能?這事我絕對否認。”
“你聽我說完好不好?大家想一想,一名受害人在飽受生命威脅後,非但未受到警力的保護,反而身心俱創┅┅”
“我絕對否認有此事。”
“我鄭重警告你,局長,你不尊重本席。”
(縣議長此時提醒局長勿插話)
“是、是,我向王議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