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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球狀閃電(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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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於此同時,江西龍虎山,有了解天文的老人發現一個天象,貪狼、七殺、破軍三宿閃爍,暗淡了近百年,代表紫薇大帝的斗宿,忽然明亮起來。

……

天下大勢,自古有興有亡,有亂有治。

治亂興亡之故,雖說人事,亦時運也。

天下治亂,大勢所趨,然一個偶然,亦能改勢逆命。

公元1640年,崇禎十三年春,中州無雨,蝗蟲過境,似乎又是一個不好的年景。

河南,登封縣。

嵩山腳下,潁水河邊,中午的太陽,照著乾裂的河灘。

這時,在距離河岸頗遠的麥田邊,一個穿著奇怪的少年,趴在長滿雜草的溝渠內,目光盯著一隻正吃著麥苗的螞蚱。

在少年身後,還跟著幾個與他一般大小的男孩兒,都如他一樣一動不動。

“大少爺,該出手了!”髒兮兮的孩子,提醒著少年。

少年卻趴在地上不動,直到成片的螞蚱落下來,才忽然站起身來,大聲喊道:“孩兒們,殺敵了!”

語畢,少年一躍而起,拿著網兜,便將螞蚱罩入其中,小夥伴們也紛紛抄起自制的網子,衝入螞蚱的海洋中,驚得螞蚱蹬腿四散。

少年名叫高歡,是高老莊土財主高有才的長子,作為登封高氏現任族長的長子,高歡曾被高有才當做繼任者來培養。

但是高歡從小就與人不同,性情特別頑劣,不喜歡讀書,而是喜歡跟同齡的小孩打架,尤其喜歡組織夥伴們分成兩撥模擬打仗,自己還要當大將。

長大一些後,高歡依舊沒有收斂個性,沒一點兒世家公子的樣子,穿著奇裝異服,自大無禮,如個混世魔王般橫行鄉野,高氏族人都覺得這個少族長,腦殼可能有問題,私下裡喚之“登封大傻子”。

相比之下,高歡異母的弟弟高鐮,個性卻與他完全相反,不僅勤奮好學,知書達理,年紀輕輕還成了縣裡的生員,深受老財主高有才的喜愛。

莊子裡許多族人,也都更希望高鐮來繼承族長之位,高有才便也就不管高歡,任由他如個野孩子般胡鬧。

孩子們衝進螞蚱堆中,揮舞著網兜,笨拙的捕捉著螞蚱,高歡卻早早抓了滿滿一兜,然後便如將軍般,指揮著夥伴們戰鬥。

不一會兒,螞蚱驚得飛走,少年們提著網兜站成一排,等候將軍檢閱戰果。

高歡從他們身前走過,見各人或多或少的都抓了一些,不過沒人比得過他,於是笑道:“恩,趙憲,黃廷,楊彥抓得多些,升為副隊長,其他人下次努力,爭取立功。”

得到表揚的少年揚起頭,挺起小胸脯,感到一陣驕傲。

“不過恁們比起本將軍,還是差遠了!”高歡舉起自己的斬獲,滿臉的得意。

正得意時,身後忽然傳來一聲怒斥,“大傻子,誰讓恁們抓蝗神的,闖大禍了,知道嗎?”

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領著十多個漢子,惡狠狠撲過來,少年們如小雞般四散,卻很快就被漢子們抓住,然後二話不說,就是一頓削。

小夥伴的臉上立時留下血紅的手掌印,漢子們一把就奪走網兜,便將裡面的螞蚱倒了出來。

螞蚱們剛落地,就兩腿一蹬,向四周飛散,孩子們則被大人抽得哭泣起來。

高歡是族長的兒子,到是沒人敢上手,那男人卻指著他鼻子繼續罵道:“不懂事的東西,整天胡鬧,高家的臉面都讓恁丟盡了。還不把網兜給俺!”

這男人叫王家屏,算起來是高歡的舅舅,不過卻不是他母親的哥哥,而是繼母的哥哥。

高歡見少年們被打哭,卻一把將王家屏推倒在地,大聲怒吼道:“都給俺住手,敢打俺的兵,恁們活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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