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舞神(第2/3 頁)
翻白眼,這小子慷他人之慨,熟悉起來還真不客氣。不過秀哲就喜歡這種性格,朋友之間隨意就好。
其他人也就不再客氣,都挑明瞭還客氣,就是看不起人了。當然最不客氣的是申智這妞,把選單上的帶雞的菜幾乎點了一遍。
秀哲對金鐘民很有好感,這是個傻的可愛的人,朋友遍及
各界,是少有的沒有anti的藝人。
三個男人一邊聊天一邊喝酒。
「鍾民哥,以後我和ra這小子就要靠你帶著了」秀哲也不是純粹的奉承,因為以前長時間的不幸,他的性格有點陰鬱、悲觀,而金鐘民恰恰相反,雖然傻了點,但是這人就有這種魔力,不僅自己快樂還能把快樂傳染給身邊的人。
金鐘民雖然記憶力不好,絕對不傻,什麼話是真心他還是分得清的。
樂呵呵的笑著這兩個後輩碰了杯,「行,你們以後就是我兄弟了。」
那邊申智插話了,「先別兄弟不兄弟的,秀哲,你看是不是幫我們也寫首歌,孝利姐不說我還沒發現呢,原來十分鐘是你寫的。我還掏錢買了一張支援你們呢。」
「前輩放心,我一定會拿出讓你滿意的歌。」這種事對別人來說是個很麻煩的事,但是對秀哲來講它連個事都算不上。
「呸,叫什麼前輩呢」申智嗔道:「叫姐姐。」
秀哲揉揉眉頭,頭疼的說「還是叫前輩吧,你沒我大。」
眾人起鬨:「叫哥哥、叫哥哥。」
申智面不改色:「叫哥哥就叫哥哥,秀哲哥哥,什麼時候把歌拿來。」
知道申智是個豪爽的女孩,秀哲也不擔心她生氣,上去怕怕申智的頭,道了聲:「乖!」
申智用力的咬了下碗裡的雞塊,拿白眼當飛鏢射向秀哲。
秀哲今年21歲,是81年出生,比起好多人都大一點。像朴志胤就是82年的,而且還是慶熙大學後現代音樂專業二年級的學生,算是秀哲的學妹了。
一群人說說笑笑,不知什麼時候談及李孝利的合約來,當知道真的是有三個月長假時,都非常羨慕。至於分成五五開什麼的就更不用提了。
高耀太還好點,如理娛樂公司走的是精品路線,旗下藝人
歌手除了高耀太就是嚴正花,人不多待遇相對也還算好。
朴志胤和成宥利她們就無意和現在的經紀公司續約了,都是準備合約結束後跳槽的。
秀哲拍著胸脯打著包票,只要想到good儘管來找他,甚至違約金什麼都可以商量。大家無論相信與否都對他的義氣很是讚賞。
ps:今天就說三個字:求包養。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