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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要跟孩子們住在一起的。
但如果是兒子主動買了房子,說要搬出去,或者是女兒送的房子,那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ldo;房子給過到你們名下,你們是自己住也行,給翰林住也行,但不能在過戶給翰林,我可是會不高興的。&rdo;
給爸媽買房,跟給弟弟買房,那完全是兩回事兒。
&ldo;你們可以先不要跟翰林他們說房子的事情,等以後,有困難了,你們在看著辦吧!&rdo;
比如人多的住不下的時候,比如矛盾鬧的比較大的時候,或者乾脆就不想住在一起的時候。
女兒給他們買房子,做父母的會不高興嗎?
當然不!
高興的嘴都要裂開了。
不管是場面話,客氣話,還是真的覺得不合適,最後,安爸安媽還是樂呵呵的跟著去過戶了。
還去了房子那邊又看了一遍,怎麼看怎麼喜歡。
以前是做為客人來看的,現在是做為主人,心情是完全不一樣的。
之前住著的房子,是安爸買的,後來沒有本事在給兒子另外買新房,現在是一家子住在一起,卻是是有些擠了。
孩子還小的時候還好,但都長大了,那就是一件麻煩事,等孩子長大要結婚了,更麻煩。
孫子結婚總不能在跟他們在一起吧?
這房子,怎麼都是要準備的。
他們是不想操心孫子的事情,也沒那個心力,但是他們操心兒子啊。
就翰林那個性子,還有之前做的事情,他們是真的放心不下,可是他們都老了,也沒有特別的本事。
就算是擔心,那也只能在心裡。
雖然這麼想很對不起靜嫻,可是看到這房子,老兩口卻也是鬆了一口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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