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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一出,吳勇的臉色就已經變了。
文哲馬上站起來反對,「反對,作為資深律師,對方律師應該知道,提交證據應該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
賀君與言辭突然變得激烈起來,「法官,這位新證人十分重要,在這份新提交的證據裡,有被告人父親生前多處受傷診斷,疑其生前受到虐打……」
「胡說!那是他自己摔的!」被告席裡的吳勇喊了起來。
賀君與沒理他,繼續道,「這位證人是當年照顧被告父親的保姆,很抱歉,法官,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在舉證期屆滿前找到這位證人,也沒能按時提交證據,但被告父親當年死因存疑,保姆證詞如果屬實,本案則需先審理刑事案,懇請法庭允許證人出庭。」
這個反轉出乎所有人意料,景書一開始激動得眼眶都熱了,難怪賀律師不緊不慢,原來還憋了個大招在這裡!但轉瞬,她又覺得很悲哀,那吳爺爺到底是怎麼死的?真的被虐打嗎?
景書還記得吳爺爺的樣子,小時候她淘氣,被媽媽揍,吳爺爺還幫她說話來著,時不時叫她書丫頭,打一段給爺爺看看。
這樣一個看著她長大的鄰居,不管他在處理遺產時是對子女是什麼態度,都不該被虐打致死……
別說景書這裡已經對賀君與的話深信不疑了,那是她的本能,吳蘭也完完全全相信了,甚至認定就是吳勇虐打的老人,咬牙又哭又罵的,「這個畜生!這個畜生!」
法庭合議之後,準許了賀君與的請求,允許證人出庭。
於是,當年的保姆出現在證人席上,時隔多年,景書依稀還記得她的樣子,輪廓沒變,只蒼老了許多,神情萎靡。
賀君與走到她面前,問,「被告席上這個人你認識嗎?」
保姆看了一眼,「認識。」
賀君與:他是誰?跟你有什麼關係?
保姆:他是我曾經的僱主,叫吳勇,曾僱我照顧他病重的父親。
賀君與:在你照顧他父親期間,他父親身上出現多處淤傷,去世後遺體上傷痕都未褪,你作為保姆,知道嗎?
保姆垂頭,哽咽:知道。
賀君與:那些傷是怎麼來的你知道嗎?
第72章 某年某月某日35
賀君與:請問是怎麼傷的?
保姆:他不能自理,常常屎尿都拉在床上,剛給他換了,又搞髒,吃東西也是,吃得到處都是,我煩,一開始只是罵他,後來就打他出氣,發現他不能告狀,也沒人說什麼,就連僱主吳勇發現了有傷也沒說什麼……
吳勇忍不住嚎起來:那不是因為你說是他自個摔的嗎?
在法庭再次警告後,吳勇才安靜了下來。
保姆接著說:「反正就越打越上癮,只要稍有點煩心事就打他出氣,下手也顧不得輕重……後來有天狠狠打了他一頓後,我就忙去了,再返回來看時,發現他沒氣了……僱主發現後也沒說什麼,給我結了工錢就讓我走了。」
賀君與沒有再問什麼,而文哲這位年輕的律師明顯是帶著憤懣的,問保姆的問題裡大多沒什麼意義,只有一句:為什麼你當時不去公安說明情況,時隔多年再來這裡當證人?
保姆:其實這麼多年還是很害怕的,畢竟一條人命,雖然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我打死的,但總歸與我有關,我常常夢到他,夢到他又拉了滿床屎,叫我去收拾,後來這些年,我都不敢再伺候老人,只給人打掃打掃衛生,沒辦法再面對任何需要照顧的人,無論是老人還是孩子……
因為保姆的出現,法庭的決議是這個案子延期再審,需要重新調查。
景書看著賀君與從律師席上起身,仍然是一身疏離,朝庭外而去。
這一幕,似曾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