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第1/2 頁)
反正,都只是富家小姐們吃吃吃、買買買的藉口。
深知對方此舉並非炫耀而是出於對倒黴蛋閨蜜的愛和同情,辛歌真的很想擺出「使不得使不得」的表情包動作,把那兩隻包包據為己有,但理智和自尊告訴她,這樣是不對的——如果她以後還想和沈若茴平等相處當朋友,就不能接受她的東西。
這幾年遇到了不少事,見過了不少人,曾經渾身帶刺的辛大小姐早已磨平了稜角,連拒絕的話都說得委婉:「茴茴,謝謝你的好意,但這兩隻包包……我用不上。」
「包包怎麼還會用不上?著兩個顏色都很適合通勤,你上班可以背的呀!」沈若茴紅唇微張,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你看這只限量款小羊皮,多軟多百搭呀!我拜託了好多人才弄到手的呢,你真的不要?」
家境殷實的沈家小姐大學畢業至今,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網路上分享吃喝玩樂的照片和影片,還去劇組裡客串過幾次女n號……久而久之,攢了一波粉絲變成了日常博主,她不知上班為何物,也不知通勤路上有多少艱難險阻。
如果啟明沒有破產,辛歌覺得,自己很可能會過上和沈若茴類似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用上班,不用挨罵,穿高定禮服裙,用小羊皮包包,然後在二十五歲時成為祁太太;她和祁溫賢還是會相互看對方不順眼,每天針鋒相對、惡語相向,但不管吵鬧成什麼樣,夜幕降臨,兩人都會在同一張床上相擁而眠,他們還會有一個孩子,也許,不止一個……
及時遏制住蔓延的思緒,辛歌向好友解釋道:「我現在每天都要擠公交車上班,要是用這麼嬌貴的包包,萬一那天被弄髒、被劃壞,我會心疼到發瘋的!」
她裹緊外套,釋然地抿了下唇:「茴茴,我已經不是什麼大小姐了,有些東西,沒必要用太好的,差不多湊合就行。」
沒必要太好的。
湊合就行。
沈若茴喃喃唸叨著她的話,片刻後,沒頭沒尾地問了一句:「那愛情呢?你是不是也打算降低標準,再也不會考慮祁溫賢了?」
辛歌睜大雙眼,不明白她這話是什麼意思。
沒有等到好朋友的答案,沈若茴便神情不安地移開目光,為自己的話找補:「我、我就是隨口一問,沒別的意思,你別多想。」
沈家小姐的閨房在二樓,剛走下樓梯,辛歌便看到了橫躺在沙發裡打遊戲的小年輕。
那傢伙染了一頭招搖的金髮,衣服是印有大片塗鴉的嘻哈範兒潮牌,露出衣袖的一截手臂有大片花花綠綠的文身……
瞧上去就是個名副其實的紈絝子弟。
沈若茴有些驚訝:「銘飛?你怎麼過來了?」
辛歌眼皮一跳,不動聲色又打量那人一眼。
沈銘飛是沈若茴同父異母的弟弟,兩人年紀只相差一歲,足以窺見背後有一段狗血的豪門秘辛。大概是從小就生活在一起的緣故,這對姐弟雖然性格天差地別,關係卻很好,前幾年還經常一塊兒出來玩。辛歌見過沈銘飛幾次,起初還覺得這個鬧騰弟弟是沈若茴的護花使者,後來才發現事情遠遠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四年沒見,沈銘飛變化挺大。
他翹著二郎腿,懶洋洋地回答姐姐的疑惑:「喔,我今晚正好和朋友在附近打牌,那幾個傻逼都是老煙槍,我被燻得頭疼……在你這住一晚哈,我讓張姨去收拾房間了……我點個宵夜,你要不要……誒?姐,你有客人啊?」
絮絮叨叨說了許多話,他才注意到沈若茴身邊還有一個人。
即便身上緊緊裹著外套,也遮不住那張明艷的臉龐和纖細的小腿。
「姐,你也太不夠意思了吧?你有這麼漂亮的大美女朋友,為什麼不介紹給弟弟我認識一下呀?」沈銘飛那張嘴像是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