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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張國榮自己曾不止一次公開說:“我的背後,有一個對我的事業有很大幫助的女人,這個女人就是陳淑芬。”
張國榮在1977年參加歌唱比賽吋,以一曲《AmericanPie》獲獎,開始了他的娛樂生涯。但拍過《鼓手》等幾部電影后卻沒引起太多人注意。1982年,一次偶然機會,陳淑芬認識了他。“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幾乎還是個從零開始的毛小夥。我發現他很直爽,熱情可愛,別人站著唱,他在舞臺上連唱帶跳的,唱英文歌《紅鞋子》參賽時就這樣,很活躍。也正因為如此,他的形象被人認為是異類,很多人不看好他,我卻覺得他的聲線很特別,很有潛質,於是我簽下了他。”
也正是去年,陳淑芬推出張國榮第一張專輯《風繼續吹》卻未獲獎。在觀看羅文演出時,張國榮忍不住傷心地落淚。陳淑芬慰勸他:“別洩氣,以後再努力嘛!”
可事實上這張《風繼續吹》雖然沒能獲獎,但確實令張國榮擺脫以前一往的衰敗。至少,他已經在樂壇中隱隱有發跡之象了。
“對了,十仔!你怎麼會認識陳太的?”沈默言忽然鬼使神差的問道。
“因為那時候我開始與我的經理人有些不愉快了,因為錢銀的瓜葛問題。因為我覺得他數目很不清楚,開始有點欺騙的成分。後來跟他象有點講數那樣子,他也拒絕把我應得的錢給回我,也有鬧得上法庭打官司。但不知道為什麼到了後來兩邊都沒有收到錢。在那時我認識了一個叫楊權的導演,他是我拍《鼓手》時的導演。他給我介紹一個在我人生是轉折點的公司。楊權導演《鼓手》這部戲要出很多的歌和音樂,所以他就不可能因為我跟我經理人的不愉快而不去灌錄那些歌曲,所以他就介紹了某唱片公司老闆屬下的經理人給我認識,就是華星公司的FLORENCECHEN(陳淑芬)。
那時跟她談的時候,她問我需要多少報酬?我說報酬對我來說不是很重要的問題,我需要的是爭一口氣。我需要將我錄了的這幾首歌一一的去出版。所以我就簽了兩年,以兩年有24個CUT的代價簽了給華星公司,酬勞不算多,也不算少,是適中,那時又見回了黎小田。MONICA及華星唱片黎小田是我在麗的電視臺認識的一位很好的朋友,也是外間說他是我的乾爹的朋友。在他當時還是我在華星的第一張唱片的監製。
言仔。我覺得你要是想唱歌,可千萬要來華星吶!也是,你是TVB的當紅小生。怕是到時候,由不得你不來華星!”
說到這,張國榮會心一笑道:“華星唱片公司有一個優點就是,它可以用很多的日本版的歌。而這些版權問題就不用我們費心,所以我就很大膽就用了幾首日本歌。譬如是你們現在熟悉或者是以前出的時候熟悉的《風繼續吹》,就是我第一張華星的唱片。一出版的時候反應不是好啊,一點都不好,可以說是比我們想象中差。當我們拿些唱片上去給DJ時,DJ說都幾好聽,但也沒有熱推過這首歌。但是可能我夠好運拉,人們覺得越聽越好聽,寫信來點唱的朋友也越來越多。這也開始了我的一個新的階段。在那時也隨即簽了給無線電視當了合約歌星,也有很多機會參加他們的節目如勁歌金曲之類的節目。我能夠拍到勁歌金曲我感到很開心。因為我覺得勁歌金曲的音樂帶子拍得我很漂亮。
陳太可是很想見見你呢!說起來你若是來華星,我肯定介紹陳太和黎小田給你認識!
大公司的關係是很複雜,但是我進了華星公司以後就並不是如外間所說的那樣複雜,做起事來很一團和氣。當然也會有很多的意見分歧,但都是為了藝術的好。
最幫得我手的有兩個,一個是陳太,FLORENCE在我出唱片的時候幫了我很多手,對了,去年的東京音樂節,我去看小虎隊參賽。我對小虎隊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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