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5 頁)
帶著這樣一個巨大而瑣屑的遺憾去世了,怎麼說也是“張迷”的一大遺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
自有鉤沉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風》第三十七期報紙,上面赫然登著當年的徵文啟事:《〈西風〉月刊三週年紀念現金百元懸賞徵文啟事》,清清楚楚地寫著——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學歲月(10)
“《西風》創刊迄今,已經三週年了,辱承各位讀者愛護,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們為提倡讀者寫雜誌文起見,曾經發起徵文,把當選的文章,按期在《西風》及《西風副刊》發表,頗受讀者歡迎。現在趁《西風》三週年紀念之際,為貫徹我們提倡寫雜誌文的主張起見,特再發起現金百元懸賞徵文,並定簡約如下:
(一)題目:‘我的……’舉凡關於個人值得一記的事,都可發表出來……
(二)字數:五千字以內。
(三)期限:自民國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國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郵戳為準。
(四)資格:凡《西風》讀者均有應徵資格。
(五)手續:來稿須用有格稿紙繕寫清楚……請寄上海霞飛路五四二弄霞飛市場四號西風社編輯部。
(六)獎金:第一名現金五十元,第二名現金三十元,第三名現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費外,並贈《西風》或《西風副刊》全年一份。其餘錄取文字概贈稿費。
(七)揭曉:徵文結果當在二十九年四月號第四十四期《西風月刊》中發表。至於得獎文字,當分別刊登於《西風月刊》、《西風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
1940年4月,《西風》創刊三週年紀念徵文揭曉,說明此次比賽共有685篇文章應徵,其中佳作頗多,編委會遂決定在十個中選名額之外,另外定出三個名譽獎,而張愛玲,便是得了這名譽獎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標題為《斷了的琴絃——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誤點的火車——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會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張愛玲,《天才夢——我的天才夢》。這是整個大賽的最後一名,或可稱為“壓卷之作”。
張愛玲的寫作生涯,她自己公開承認的中文處女作是《天才夢》,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後一本書是《對照記》,又都得了獎,倒也“善始善終”。
可是她始終有些小小的不快,對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這或許可以解釋成一種“小器”,當然也可以解釋成一種“認真”,然而我卻以為,是“童心未泯”吧?
張愛玲在《憶〈西風〉》裡說“限五百字”,“沒稿紙,用普通訊箋,只好點數字數。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數得頭昏腦漲。務必要刪成四百九十多個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實上她的《天才夢》有一千四百多字,顯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連自己的文章也記錯了字數,當年記錯報紙上限的字數其實是“五千字以內”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獎,獎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張愛玲記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終拿到的稿費也顯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為《西風》承諾,即使第二名的獎金也不過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費,“其餘錄取文字概贈稿費”,當然也不可能高過二十元。
張愛玲的記憶可謂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風》雜誌有人當面同她對質這件事,她弄清楚之後,一定會說:“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罷。
第五章 劫後餘生錄(1)
第五章
劫後餘生錄
1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