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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比爾被獲準繼續詢問。
「奎因先生,你是一位著名的犯罪調查專家。你能不能向陪審團的各位成員解釋一下這些被檢察官謹慎地忽略了的燃燒過的火柴棒?」
「哦,當然可以。」
這引起了一次時間更長的爭論,波林傑氣得臉色發青。
埃勒裡被允許繼續解釋。他接著解釋了幾天前那個晚上對比爾解釋過的為什麼這些火柴棒不是因為吸菸留下來的原因。
「你剛才說,奎因先生,」比爾迅速地說,「這些火柴棒不可能是被用作吸菸的用途。那麼透過你對那間屋子的仔細檢查,是否發現能夠合理地解釋這些火柴棒的用途的東西?」
「有,是的。不單單是我發現了那個東西,德瓊警長和他手下的警探那天也發現了。它的狀況使結論,在那種情況下,是確信無疑的。」
比爾晃動著什麼東西:「你指的就是這個嗎?」
「是的。」比爾手中的就是在裁紙刀上發現的燒焦的軟木塞。
這次又引起更激烈的爭論。經過一番交換意見,法官同意把它作為辯方的證物。
「奎因先生,你發現的時候,它已經被火燒焦了,是嗎?」
「是的,毫無疑問。」
「它是在殺死金鮑爾的裁紙刀的刀尖上發現的,是不是?」
「是的。」
「你作為一個犯罪學家,對此有何解釋?」
「只有一種解釋的可能性。」埃勒裡說,「很明顯,刀子刺進金鮑爾的心臟時,軟木塞並不在刀尖上。所以,它一定是在兇手殺完人以後才被放到刀尖上,而且接著又用在盤子裡發現的火柴棒反覆地燒焦。兇手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而且刀尖上面插著的燒焦的軟木塞會有什麼作用呢?它是一個粗糙但有效的書寫工具。刀子本身就是筆桿,而刀尖上碳化了的軟木塞的邊緣能留下清晰可讀的痕跡。換句話說,兇手在犯下罪行之後出於自己的某種原因寫下了什麼東西。」
「那你認為兇手為什麼不使用更簡便的工具呢?」
「因為手頭上沒有。在那間屋子裡和受害者身上都沒有鋼筆、鉛筆或任何的書寫工具‐‐除了作為禮物的那套文具中有鋼筆和墨水池。但是鋼筆裡和墨水池裡都是乾的,因為是新買的還沒有往裡面灌墨水。所以,如果兇手想寫東西,而他自己身上又沒有書寫工具,他就會這麼做。事實上他也是這麼做的。軟木塞,當然是那套文具中的。很可能,為了實施犯罪,他已經把它拿了出來。所以在需要寫東西之前,他已經知道了。如果是在劇場裡,打個比方,是不可能用燒焦的軟木塞作為書寫工具的。」
「你是否聽到過檢察官在指控被告的過程中提到過這個燒焦的軟木塞呢?」
「沒有。」
「在現場發現過紙條或任何書寫的資訊嗎?」
「沒有。」
「那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很明白,紙條之類的東西被帶走了。如果兇手要寫個紙條,一定是寫給什麼人的。從邏輯上很容易想到,是後者把紙條帶走了。這是本案原來沒有涉及過的一個新的因素。即使是兇手本人帶走這個紙條,雖然聽上去有些荒唐,這個簡單的事實也是檢察官所不能解釋的。」
埃勒裡和波林傑在證人席面前爭論了近一個小時。波林傑的觀點認為埃勒裡不是一名合格的證人。其一,他本人是被告人的朋友;其二,他的證言多是「理論多於實際」。
埃勒裡最後走下證人席的時候,他們倆都爭論得滿頭大汗。然而,輿論界普遍認為辯方已經取得了重要的一分。
從這以後,比爾好像變了個人。他眼中表現出的自信也開始影響著陪審團的成員們。第二號陪審員是一位精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