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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下午,我看領地狗沒在附近,就帶格林沿著大河邊散步。我拎著大棒,貼身保鏢似的跟在格林後面。走著走著,格林猛然發現河邊的淺灘上躺著一隻小羊羔的屍體,沒有傷口,薄薄的河水輕輕蕩滌著羊羔身下的白毛,估計是失足落水後被衝到這裡擱淺的。格林對死羊羔一番審查無疑點後,如獲至寶,叼著一隻羊耳朵,使出吃奶的勁兒把羊羔拖上岸邊沙地。然後,他圍著羊羔左三圈右三圈地跑著,越跑越輕快,沙灘上的小狼爪印一層疊一層,疊成了渾圓的一個圈,彷彿畫了個從天而降的大餡餅。看著格林抓耳撓腮的樂呵勁兒,我也受他感染嘿嘿笑起來。
格林「畫餅」的腳步一停,好像想起了什麼,撇下羊羔扭頭就跑……怎麼不要啦?我正在犯嘀咕,格林已經神經質地向前狂奔了幾十米,然後掉轉身子,猛地趴下,腦袋伏得低低的,在草叢中露出一雙炯炯有神的小狼眼,就像泥塑木雕一樣不動了,只有兩隻尖溜溜的耳廓像草叢中停歇的大蝴蝶似的呼扇著。這奇怪的表現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格林在草叢中趴伏了兩分鐘,突然像被投石機彈射出來一般猛撲向羊羔,一口咬在羊背脊上,緊跟著格林就丟口了,他向後一跳,舌頭猛舔上唇,像硌了牙似的。他晃晃頸毛,腦袋噼裡啪啦一陣猛甩,抖抖腳爪上的沙礫,像運動員發揮失常的姿態。他繞著羊羔轉了一圈,嗅嗅自己剛才咬的地方,又拱拱羊羔泡得發脹的肚子,前後看了看,像在搞研究。片刻他又轉身輕快地朝著我這邊跑來。我安靜地看他折騰。
格林在我前面幾步遠的地方停下了,身子和脖子一伸一探,好像在對焦。他又趴下身子,重複著剛才的蟄伏動作。這次他從鬍鬚、脊背到尾巴尖,形成一條水平線,兩眼緊盯前方,耳廓輕微轉動,抬起一條彎曲的前腿欲跨未跨,在原地停頓了好幾秒。我蹲下身來,這個角度剛好從他後腦勺看見兩隻尖耳朵中間架著黝黑的鼻尖兒,像步槍的瞄準器一樣,而他的準星筆直地朝向羊羔鼓脹的肚皮。
突然,他再次一衝而出,眨眼就撲住羊羔,一口咬在羊肚皮上!鼓脹的羊肚子激射出一股細水,格林用爪子按住羊身,狠咬羊脖子,用力甩頭,喉嚨裡還呼喝有聲。
我恍然大悟,這不是狩獵嗎!這個獵物跟他身體差不多大,他竟然在自己訓練自己。雖然格林以前也殺過雞,可那雞是我給他的,而且他對雞的興趣遠遠不如對羊的狂熱。更重要的是,這是格林在曠野中第一次自己找到這樣囫圇個兒的獵物,雖然是靠運氣白撿來的死獵物,但是他完全沉醉於像小孩子辦家家一樣的狩獵遊戲中——這羊就是我抓來的!就是我咬死的!
然而,在他自我演練的一系列過程中,我充其量只算陪練,那麼他的教練又是誰?在他身邊從沒有任何動物做過示範動作,這全套的狩獵動作他怎麼能夠完成得如此嚴謹而有章法?格林獨自成長過程中帶給我的種種驚異讓我很難用「本能」「遺傳」「天性」來解釋。或許,隨著小格林的成長,又一個狼族生存密碼即將破譯。我深吸了一口氣,情不自禁地抬頭望向了天空,薄雲掩映中的太陽好像穿梭在叢林裡的明黃色瞳人,和我一樣滿含溫情地注視著格林。
藍天下,小格林還在狂熱地演練著。練完狩獵,他又驕傲地在羊羔身邊打滾,把獵物的氣息都沾染在自己身上。終於折騰夠了,他大喘了幾口氣平息著自己的心跳,他已經吃了好多天的狗糧了,哪怕是腐肉也是他腸胃急切召喚的東西!他兇猛地撕扯著獵物,這是他第一次吃羊肉。河水一如既往地流,河邊《狼和小羊》的故事在延續,狼吃羊需要理由嗎?
格林把羊肚子掏了個大洞,首先把心肝內臟吃了個乾乾淨淨,他當然還能吃,但是忍住了,吃得太飽就不靈活了,他要把羊拖回去藏起來慢慢享用。去了內臟的羊羔輕了大半,格林叼起羊羔的後頸,努力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