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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上一支蚊煙,靜觀格林的表現,五分鐘,十分鐘……他還在那裡一動不動地守著。這時,我才偶然注意到蚊煙飄動的方向,這狡猾的傢伙竟然是選擇逆風埋伏,他站在洞口斜上方,氣息恰恰飄在身後,看來竟是我幼稚了,我選擇的位置看似隱蔽,我的氣息卻正好飄向洞口,難怪我捉到的只是個沒經驗的幼鼠兔,僥倖啊。
格林開始有動作了,他悄無聲息地抬起了一隻前爪,身子像定在那裡一樣,低垂著腦袋輕輕地偏來側去,耳朵像雷達一樣收集著來自地下的聲音,我伸長脖子,地面上看不見什麼動靜,顯然格林優先獲取了地底的資訊,捕獵中他的耳朵比我佔絕對的優勢。格林的動作更加輕微了,因為鼠兔也有著靈敏的聽覺和嗅覺,格林全神貫注,這是一場耐心和計謀的pk。
鼠兔露頭了,格林迅速一腳踩塌了鼠兔身後薄薄的洞頂土層,瞬間退無可退的鼠兔奪路往其他洞口沖,遠遠看見不能進洞,立刻急轉左突右閃地逃命,靈敏至極。格林緊隨其後,幾個轉彎都沒撲到,眼看鼠兔就要逃進遠處另外一個洞了,格林爪子一掃,向鼠兔逃竄的右方掃起一撥泥土和亂草,自己卻往左邊跑去,鼠兔被泥草一驚,也看不清是啥,本能地轉向而逃,正好逃進格林的大嘴裡。在鼠兔絕望的嘰嘰叫聲中,戰鬥結束了。格林叼著兀自在他嘴底下晃蕩的鼠兔,這是個大傢伙,應該有七八兩重,格林抬起頭來看我,得意極了。
我興奮得手舞足蹈,見人就誇:「我的格林抓到鼠兔了!」看著格林吃自己獵獲的肉食,那種快慰就像自己的孩子考上了重點線!雖然我教的跟狼媽媽不一樣,但只要行得通,吃到嘴才是硬道理!關鍵在於這勝利的滋味會更大地鼓舞格林的獵食慾望。青出於藍的傢伙,他是天生的獵手!
自從抓到第一隻鼠兔,格林就上癮了,有時候一天能抓五六隻,把自己餵得飽飽的,吃不完的就帶回自家獒場刨個坑埋起來。老阿姐後場子裡「四世同堂」的鼠兔們大禍臨頭,短短四天時間,被格林吃的吃,嚇的嚇,餘黨連夜搬家,第五天就再也尋不到鼠兔的蹤跡了。老阿姐樂壞了,格林卻「失業」了,他巡視著冷冷清清的草場東遊西盪,搜查「漏網之魚」。
沒兩天,老肖興沖沖地跑來找我,想讓格林上他那邊的獒場去抓鼠兔,他場子裡鼠兔刨出的洞經常讓狂鬧追逐的藏獒們崴著腳,那些藏獒們身形笨重,一跤跌下去折了腿是常有的事兒。老肖說只要格林替他除了這鼠害,下次宰牛的時候把牛骨頭和心肝肺都給格林。心肝肺那可是狼的最愛,我替格林答應了。
老肖把自家場子裡的藏獒關進了籠子,格林進場果然不負眾望,抓了兩隻鼠兔飽餐了一頓,舔完爪子洗完臉,回我窗根底下消食睡覺去了。我心裡美滋滋的,格林學會這捕鼠的本領,如果真有回歸自然的一天,至少夏秋兩季是不會挨餓了。
晚飯後,我遇見老肖。他一看見我就豎起大拇指:「這狼真是不賴,抓起耗子來比貓還能幹,這下我可省心了。」
我有點擔憂地說:「老肖,今天去你場子裡,那些藏獒叫得可厲害了,特別是最外面那隻金色的,看我的眼神特兇狠!」
「哦,是他啊,他叫暴龍,你可別惹他,他六親不認,瞧瞧仨月前給我咬的,我躺了一個月呢。」老肖撩起褲腿亮出小腿上那恐怖的咬痕。配著二十來針粗枝大葉的縫線像兩條蜈蚣爬在腿骨上。我倒吸了一口涼氣。
「暴龍……」我重複著這個名字,「是不是我剛來獒場的時候衝出廚房咬卓瑪的那個?」
「對,就是他,那暴龍是我們這三個場子裡的頭號狂獒,公的,誰也惹不起,發起狂來連飼養員都不認。我是第二個飼養員了,頭一個飼養員在成都那邊,你見過,還記得那個老孫頭嗎?」
「哪個老孫頭?」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