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斬神聖 (二十五)(第1/2 頁)
二十三年春天,楚王黃歇革制。
兵制以貴族主體變為僱傭制,權納於上,而財取於下。
稅制因此做出調整。
黃歇效仿秦王政的做法,給了國中貴族們一些取地權力。
國中開始出現大規模土地兼併。
其主體,是以大貴族兼併小貴族。
庶人因失土地而不需要承擔相應稅務,而其人身歸屬於土地主,因此生活反而好了一些。
黃歇本人趁機拉起了五千人的部隊。
因著這些人是以家庭為單位,以土地租種為媒介而依附於他的,因此忠心不必質疑;只是戰鬥力堪憂。
國中的貴族造反,黃歇手中的軍隊都無法迅速將其撲滅。
夏五月,楚國借兵。
夏五月,魏國趁亂佔楚城五座。
夏七月,齊國出兵佔楚城七座。
八月中,秦國租借兵員三千赴楚。
九月,魏國向秦國購置武器。
秦國將淘換下來的兵器高價出售,並且向魏國購置了大量的牛口、良種、礦石、木材以及小部分馬匹。
甲、盾、鞋、馬鞍、蹄鐵等類,秦國不允許出售。
部分地區為了盈利,也仿照國內新式甲冑的外形仿製了一批品質極其低劣的甲、盾出售,但也是一錘子買賣。
售賣之後不久,這些做主的人就被檢舉卸職。
他們似乎並不清楚,成天務農的老農民和下放回來的兵士也是有私心的。
國家明令禁止售賣的東西,這些人要製假售假,要過手的人太多。
小縣城裡,幹活的工人是跟你一個沒有根基的外地人親近呢,還是跟他們本地土生土長,能為他們減免稅務、為他們帶來直接利益,並且彼此有交情的人親近呢?
經濟上的分贓是抵不過更多的利益的。
老農民、苦哈哈的工人、以及那些在縣中、村中做事的退役兵員,在這些官吏動心取利的時候,不僅盯上了他們手裡的利益,還盯上了他們屁股底下的位子。
——畢竟,秦法現在是支援他們自行罷免掉縣官和自行推舉幹部的。
而位子具體應該歸誰,那也要拿下來之後,才能具體商度。
兩批人的鬥爭,以底下的人大勝而告終。
當秦王看完這一批裡面最後一個縣城的檢舉信,時間已經是二十四年初夏。
二十四年夏,墨者詢死。
年七十九歲,高壽,以積功入天下陵。
咸陽恤孤院院長墨者安順理成章成為墨家鉅子。
二十四年夏六月,魏人佯攻楚國,暗取齊城。
掠地三百里,齊偃兩國聯合聲討魏國。
小範圍內,三個國家出現了一些摩擦。
魏、楚邊境當中,一些農民因為動亂而跑到秦國來。
秦人很快將其接納。
二十五年,秦人革新稅制,重新擬定了一版稅法。
其中變動最大的部分是,新生人口數與納稅比例相關聯。
與此同時,戶籍政策做出調整,國家對人口的戶籍歸屬掌控更加嚴格。
嚴格所帶來的問題很多,但好處同樣多。
農民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太大的戶籍變動。
而有機會變動戶籍的,一般是剛剛成年的丈夫,以及一部分婦人。
這些人平日裡為大家族做工,因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他們的日常花銷原本應該算在戶籍所在的農會中,但實際操作之中,往往是掛在僱主的家裡。
這部分交接,是比較麻煩的。
但因為所屬農會為確保自身利益而為僱工做出了相關的努力,因此僱主並不敢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