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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義事件的元兇。肇事者不是雞肉炸彈,而是人肉炸彈。查雞之至今人氣不減而雞味漸無,無非得之就手,烹之隨心,食之可口。對原材料的刻意求本,不僅否定了做為技藝的烹飪,就雞而言,也破壞了它做為日常食物的“平常”之本質。
電影《莫扎特》結尾處薩列裡在瘋人院的走廊裡攤開雙手,悲天憫人地說:“到處都是庸才。全世界的庸才,我原諒你們。”我覺得,這種話與其對別人說對自己說,不如人雞共勉吧。做了半輩子人,吃了半輩子雞,我本人對雞的態度日漸波普。李漁言雞之功過謂:“天之曉也,報亦明不報亦明”。也是這種態度。故本雞也好,末雞也罷,只要烹調得法,即使硬生生的凍雞,也大可一嚼。欲窮雞之本末,無稽程度勝於對雞過馬路的追究。吃雞做人,道理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世上沒有絕對的好人壞人,只有做好和做壞了的人,同理,天底下本來只有做不好的雞,幷沒有註定就不好吃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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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派對
所謂派對,亦舒總結到:“賓客雖多,統統是老面孔,今天你裝飾我的宴會,過兩日我來點綴你的派對,來而不往非禮也,來來去去是這幾十個達官貴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觀賞。”
說的是殖民時代的派對。後殖民時代的派對雖然還沒有“非禮”到“來來去去是這幾十個小市民叫達官貴人觀賞”的程度,但是歸根究底,所謂派對者,來而不往非禮也——當然,單隻人來人往,依然還是“非禮”的,要做到“有禮”,還必須一絲不苟地把主人家“攤派”到你頭上的種種事情做“對”。在這些被“派”到的事情裡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麼和怎麼穿,也就是說,“人到”還不夠,必須是穿著適當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門去。
其實,與“舞會”或“宴會”相比,“派對”的特殊之處本來就在於衣著和氣氛上的隨意和“非正式”。辭典上對於的解釋是:“一種非正式的舞會。因不像正式宴會般的隆重,參加者可以穿著簡便衣裳。如:‘家庭派對’、‘生日派對’”。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們這裡就自動“轉正”並且升了一級。我收到的派對請柬,絕大部份都附有“正裝”或“盛裝”的“著裝要求”。在一般的情況下,雖然著裝本身就是一個人參加派對的終極目的,即便做了“派對動物”,卻也是衣冠禽獸,行頭必不可少。然而,“穿什麼”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事情的傷腦筋之處尤在於,此外還連帶有一個“怎麼穿”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也就是說,穿什麼和怎麼穿並不只是你一個人的事,事情辦得對不對,基本上取決於別人的穿什麼以及怎麼穿。
按照T�P�O原則,著裝的正確性體現在時間(Time),地點(Place)以及場合(Occasion)的“恰當性”。就時間、地點以及場合來說,全世界的派對其實大同小異,但是竊以為以廣州的派對而論,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氣”這個要素也補充進去。“嶺南之地,愆陽所積,暑溼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氣嚴相逼,幾乎不舍晝夜。這種天氣,使廣州人在穿什麼以及怎麼穿的問題上長期奉行著一種頑強的實用主義,全天候Casual主義,並且義無反顧地把這種主義貫徹到城中舉辦的各種派對之中。另外,粵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說”的習慣,從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種嶺南風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總是赤裸裸的話,穿衣本來就是一種言說和修辭。人生至苦,莫過於在真理和言說之間徘徊。在廣州的派對上,這種維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現為穿什麼和怎麼穿:這一次,為了尊重主人,遵照請柬要求盛裝或正裝出場,到場後,卻發現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褲的派對動物之間,不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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