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1/3 頁)
三人一雞從山上下來,騎了馬又去官府報案
今天的邸報已經張貼在城中各處牆上了,圍了一圈人在看,他們交頭接耳地議論著昨天盛京城裡鬧得沸沸揚揚的案子。
與昨天簡短的兩句話不同,這次邸報上寫了整整一頁的話。
【若諸君欲詳知其獄,則某必極言之矣。
二十年,第一棄屍案發順清州,其屍臠割,瘞埋不同,唯留首,儼然在几上。
其所殺手與玉明同,以頓刀從頸入刀,不選骨隙,直斫骨,隨重斷頸,然後割剝離割,往往無復兩斷,故復抽斫,其下苦毒者久之。
若其死也甚易,其苦乃某。
其死在第一頭,與劉玉明鄉里,某年同赴都,若翻其年案,應有記錄。汝等嘗以玉明為劫人推勘,但以有不見之據,遂釋其嫌。
然自此之後,玉明所至,皆有此類,二十年,十八人命,果無疑乎?】
宓鴻寶皺著眉頭把這段話讀完,抿了抿唇,直到走至遠離人群的地方才說:“我覺得有點奇怪……”
李春晝倒不是很在意,她把玩著自己胸前的一縷頭髮,“哪裡奇怪?”
“我也說不出來……我再想想……”宓鴻寶低下頭認真思考起來。
李春晝並未下馬,而是把自己腰上帶的二皇子府的令牌摘下來,遞給紅豆,讓她帶著令牌進去找孫大人。
齊樂遠則趁機開啟通訊頻道,其他人果然已經就這件事聊了很久了,他把訊息記錄翻到進入子副本前看過的位置。
【梁嘉佑】(漁民):“我靠,今天的邸報你們看了嗎?什麼意思啊?”
【琳琅】(宮女):“……大概意思就是說‘如果諸君想要詳細瞭解這起案件,那麼我就必須從最開始的地方講起。
二十年前,第一樁殺人拋屍案發生在順清州,死者的屍體被兇手切割成塊,掩埋在不同的地方,唯獨留下腦袋,端端正正地放在家裡的桌子上。
他們被殺死的手法跟劉玉明一樣,用鈍刀從脖子入刀,不選骨隙,直接砍骨,靠刀的重量砸斷頸骨,然後再切割分離,往往沒辦法一刀兩斷,所以還要抽刀再砍,刀下人會痛苦掙扎很久。
若是讓他死得太輕鬆,痛苦的反而是我。
死在第一樁殺人拋屍案中的那個人與劉玉明是同鄉,他們當年一同進京趕考,如果翻看當年的案卷,裡面應該有記錄,你們曾經把劉玉明當成兇手調查過,只是因為他有不在現場的證據,便消除了他的嫌疑。
可是從此往後,劉玉明所到每一處,都有類似的案件發生,二十年,十八條人命,你們真的沒有懷疑過他嗎?’”
【梁嘉佑】(漁民):“!!!難道之前的連環殺人案都是劉尚書乾的?”
【梁峰雨】(農民):“我覺得還是不要聽風就是雨吧,畢竟這個兇手也沒給出證據,不知全貌不予置評。”
【阿平】(乞丐):“確實,我們這邊打聽到的訊息說劉玉明一個月前剛剛公開在百姓面前說過自己一定會將這名兇手捉拿歸案,然後將其凌遲處死。”
【施固】(乞丐):“他的原話是‘此等大奸極惡之人,吾若不能將其捉拿,剝皮揎草,使其遍嘗冤魂之痛,寧辭歸山林,終不仕宦。若殺者畜生時藏在都下人眾中,汝聽之,我當在此,汝更有殺者,汝當衝我來,勿傷大梁百姓!’”
【梁嘉佑】(漁民):“姐姐姐姐姐!琳琅”
【琳琅】(宮女):“‘這樣大奸極惡的人,我如果不能把他抓住,把他的皮完整剝下來,做成袋狀,在裡面填充稻草後懸掛示眾,讓他嚐到死在他手中的冤魂的痛苦,我寧願辭去工作歸隱山林,再也不繼續做官。如果那個殺人的畜生此時此刻就藏在京城的人群之中,你聽好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