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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到他身邊,小聲問他:你喜歡這個蛋糕的味道?
嗯,他點點頭,提起手裡的牛皮紙口袋。它看起來不動聲色,收斂,不張揚,其實裡面有很多的內容,值得反覆回味。尤其是那種濃苦的味道,一向都是我喜歡的。
我做的,我驕傲起來,我叫清甜。
他叫蓋圖!旁邊不知是誰插進一句。有趣吧,&ldo;蓋圖&rdo;竟是法語的&ldo;蛋糕&rdo;的意思。偏他又喜歡吃蛋糕,名副其實的蛋糕先生呢!
大家哄地笑起來。
後來我才知道,他在我們樓上的一家網路公司上班,那天湊巧被朋友拉來散心。
後來他還說,他把剩下的蛋糕打包回家,也是不想看到它的主人難過‐‐她一定花了很多心思在上面。
……就這樣,你們開始了?
是的。他身上有一種特質,讓我覺得很安心。那就是&ldo;家&rdo;的感覺吧。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了……真好!
該有的他都有了,是個合適的結婚物件!媽媽對他還算滿意。跟著他,清甜不會吃苦。
她一定很慶幸,終於有驚無險地把我嫁了出去。就沖我這樣平庸的顏值,只恨不能在我身上掛個牌子:貨已售出,概不退換!
你說,清甜那麼喜歡做糕點,她會給自己做一個什麼樣的婚禮蛋糕呢?會不會又是一個超級豪華的翻糖蛋糕,足足有姚明那麼高!
錯啦!竟是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的巧克力邦特蛋糕!不過還好,總共做了三層,每一層都灑上了雪花糖粉,都有紅玫瑰點綴在底部和中間圓形空洞處。所謂世事無常,以前奶油裝飾蛋糕和翻糖蛋糕出盡了風頭,可現在最時尚的,竟是這樣樸實無華的裸蛋糕!誰能想得到呢!
記得清甜給我們分蛋糕的時候,還特意在上面澆上巧克力醬汁和打硬的濃奶油,搭配在一起,味道別提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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