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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來接替你的。」盜賊說。
「還有我。」伯德溫說。
「還是別了,」盜賊說:「我可不想讓一個想要砍掉我的手,或是頭的人來保證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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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那個,雖然這個離奇的隊伍是我創造的,但我真擔心他們隨時會打成人頭豬腦……【⊙﹏⊙】b
第131章 小憩
葛蘭坐在火堆邊,不像其他人,在火堆邊守夜時經常會凝視著火焰發呆,作為一個盜賊,沒誰能比他更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眼睛,雖然現在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受到損傷後是否會隨著又一次死亡而新生——他在炭火上壓了兩根新斬下來的粗壯樹枝,將火焰壓制到奄奄一息的狀態,刺激著那雙更適合在黑暗中生存的眼睛的亮光也隨之消失,原本圍繞著火焰打轉兒的蛾子與其他蟲子在失去追逐的目標後慌亂無措地翻飛,有幾隻差點撞到了盜賊的臉上,盜賊的指尖輕而易舉地捉住了它們——這些小蟲給他百無聊賴的守夜時間帶來了一點趣味,盜賊就像那些品性惡劣的孩子那樣一隻只地撕掉了它們的翅膀,然後用腳尖把它們推到黑乎乎但仍然十分燙熱的炭灰堆裡,蛾子發出人類無法聽見的尖叫,炭火殘留的溫度將它們活生生地灼熟,散發出比魚和蘑菇更誘人的香氣。
葛蘭在燒完所有的蛾子後又將視線投向那座村莊,小溪在低凹的窪地聚成了一個小湖,然後又從湖裡延伸出去,繼續向前,村莊就在距離小湖大約三里不到的地方——盜賊估測著他們為什麼不將村莊與小湖靠的更近一些,不單單是為了取水方便。湖裡的魚是該地領主的財產,但僅限於一些如同鰻魚這樣的珍貴魚類,如果只是乘著黑夜降臨,悄悄地潛入湖裡撈走一兩條小魚的話,性情較為寬宏的領主是不會和一個平民斤斤計較的——或許是因為這個小湖同樣毗鄰樹林,樹林中生活著一頭帶著小熊的棕熊,還有別的他們未曾見到的野獸,它們很有可能走到湖邊喝水,為了不至於讓就算不那麼飢腸轆轆的走獸們在喝完水後興起加頓夜宵的念頭。距離遠點應該是個較為明智的念頭。
村莊裡的人們是不會在黑夜中繼續勞作的,即便是低劣的黑油對這種地方的平民們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遑論蠟燭;而且村莊的周邊沒有修整過的道路。也就是說商人很少會到這兒來,當然沒人會賣給他們那些東西。也不會收買他們的女人紡的線與做的刺繡活兒——這些活計在超過兩百人的村莊與城市是很常見的,所以那些地方的黑夜也往往有那麼一兩棟房屋亮著燈,女人們在那裡通宵幹活,而年輕的男人會帶著食物和酒加入她們,半真半假的打情罵俏,嬉鬧玩耍……那時候葛蘭還不到門把那麼高,他的手指也握不住開門的用具,就連個學徒都稱不上。公會要他做的事情倒也簡單——就是混雜在孩子群裡,低著頭鑽到女人的裙子下面——那兒非常暖和——偷聽他們的談話,點數人數。
有時候公會是要查驗這個村莊是否有故意謊報他們的收入,以期能夠降低他們必須交給公會的「稅金」;有時候是因為公會的首領已經不耐煩他們的欺騙,所以想要豎立起一個血淋淋的象徵免得有其他人心懷僥倖;不過更多的是為了劫掠,在像葛蘭這樣的幼崽給他們弄來足夠的情報後,盜賊們會在一個夜晚潛入村莊,殺死男性,搶走他們的錢財與女人,有時孩子也要。紅袍對孩子的需求從來就是很大的——和葛蘭挨挨擠擠在一個房間裡的孩子,如果沒有被抓住,沒有被毆打致死或是被送上絞刑臺。卻因為太笨或是太聰明——他們不是完不成任務就是想要求救或是逃跑,就會被送給紅袍。
曾有個小男孩和葛蘭共用一塊只有手肘那麼寬的毯子,盜賊至今還記得他有著如同黃金般的頭髮,雖然因為骯髒而變得糾結灰暗,生滿蝨子和跳蚤,但在他用積雪擦洗過後還是很漂亮的——葛蘭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