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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給你。」說完,姑娘交給她一個可愛的卡通人偶:「這是贈品。」
稚氣未脫的臉上,依然是溫柔又燦爛的微笑,幾乎是在同一時間,牧黎夜剛想開口道謝,就感覺到脖子上一熱,大紅色的圍巾就那樣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祝你好運。」
充滿著祝福與歡快的嗓音在說完之後,轉過身隱入了人來人往的唐人街口,也許這一切對於那位姑娘來說,不過是路過一個陌生國家的舉手之勞,是對華人同胞的刻意關照,但是這對於牧黎夜來說,她就像是一盞燈,一盞溫暖的,突然闖進他心裡的那盞燈。
直到那個背影漸漸走遠,他站起身正要追出去,剛走了沒幾步,他就猶豫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穿的這樣狼狽不堪的去要電話,姑娘也許會被嚇跑。
這世界上有的遇見,一旦錯過了,就是這樣令人惋惜和後悔不堪。大抵是因為求而不得,才會造就了心裡越來越深的執念。
自那以後,五年,儘管那個微笑又開朗的女孩總是會浮現在他的腦海里,可他卻一次也沒有見過。因為他那時候的一念之差,就這樣硬生生的錯過了,他有時候總是忍不住的想,要是那時候他站起來,說一句,「嗨,我們再錄節目,姑娘你很善良。」這樣的話,或許就能有很多的後續,可遺憾的,平日裡嘴毒的他,那時候竟然一個字也沒有說出來。
他以為只要在一個地方,總會有遇見的機會,可事實是他在唐人街逛盪了一個星期,再也沒有見到那個在飄雪裡微笑的女生。他連她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卻深刻的記得她長什麼樣子。要是那時候牧黎夜明白,也不會有後來發生的這些驚喜,上帝對他果然還是眷顧的,五年之後,從墨爾本回到新晨的他,再次遇到了那個,笑容像是太陽一樣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當年那個給她寫悔婚書的未婚妻和他在墨爾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個人,他當年怎麼可能輕而易舉就打電話給宋遲暮的爺爺同意了悔婚。就算宋遲暮有心上人,他也會使出全身解數,和白樹鬥上一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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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街頭實驗,扮演乞討者是我的任務。」
宋遲暮聽到牧黎夜這麼說,頓時明白了過來,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腦袋,不好意思的說:「我剛剛腦補了你從一個乞丐變成高富帥的勵志人生,這麼說,一開始你就認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時候比起來也沒有改變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從那時候開始,她在他的記憶裡,一直都是那個笑容開朗的溫暖姑娘。
總有那麼些人,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在她在你心裡的那個印象,始終如一,她始終還是她。
宋遲暮翻出圍巾裡縫上去的標籤,還真的是同一條圍巾,宋遲暮還記得,那時候看遲晴美織毛衣織的好看又精緻,就纏著遲晴美讓她教自己織圍巾,宋遲暮頭腦發熱,學會之後給家裡人一人織了一條圍巾,因為快要過年了,用的統一的中國紅,為了區分,宋遲暮在自己的圍巾末尾處貼上了標籤,用不褪色的筆畫了一隻龍貓在上面,她那時候還覺得自己畫的很好,現在再看看,簡直醜到家了。
「怎麼沒想過要在圍巾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縮寫?」
「寫縮寫多土啊,龍貓那麼可愛,看起來就給人一種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為這隻奇醜的龍貓,他和謝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後終於發現和龍貓很像,然後,他才開了cat先生的樹洞,他有個瘋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絲足夠多的時候,就把圍巾的標籤po上去,借用網路力量去尋找,哪裡知道,緣分這個東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為那緣分的邂逅,才讓他們之間重新有了聯絡,曾經以為不會再有後續的那個人,還是如當年那樣,出現在他的面前,就像最開始的突然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