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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好得不得了,為了他,她還學會了下廚,能馬馬虎虎做出四菜一湯,味道居然還能不影響舌頭的正常功能。
她早已經認定他了,讓她傷心他又於心何忍?除非他是個混蛋,可他偏偏又不是。
俗話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現在是舊的去不了,新的偏來了。唉,為什麼人生有些事就偏偏只能作一個選擇呢?就像臉上只能有一個鼻子,決不能長出第二個,否則就是怪胎!
現在怎麼辦呢?去誰又留誰呢?
去了龍琪,心疼,不光心疼,若砍斷大動脈血漿迸流,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可去了陸薇,肉疼,這個“鼻子”畢竟在臉上已經長了幾年了。
而更關鍵的問題是即便陸薇去了,龍琪就真的能跟他在一起嗎?他倆是飛鳥和魚,心靈相通可身份背景不同,能走到一起嗎?
可是話又說回來,難道就因為跟龍琪不可能在一起,就去退而求其次地娶陸薇嗎?這不是欺騙負人嗎?還有比這更刻薄的事嗎?如果真的那樣,陸薇會幸福嗎?他會幸福嗎?
對誰都不幸的事他小方能做得出來嗎?
確實,在沒有遇到龍琪之前,他曾以為他會跟陸薇一生一世的,因為陸薇從哪方面來說都是個十全十美的女朋友,樣貌、家世、素質俱佳,如果說妻子如衣裳,那陸薇這件衣裳可謂名牌正宗不折不扣。可是現在貂皮大衣出現了……
不,應該說,龍琪她不是衣服,她就是小方心靈與身體的一部分。
他沒理由放棄的,劉雪花說的對,草木一秋,人只有一世,短短几十載,轉瞬即逝,那為什麼不能找一個讓自己真正動心的人呢?今生誤過了,在生死輪迴中上天還會為你安排一次嗎?
如果還能,那又得修煉個幾千年呢?
難道是我前生修煉日短?只和龍琪修了個同船渡?
警官學校的高材生在這一刻突然唯心的不得了。
唉,遭遇情關,又有哪個能保持清醒?正所謂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只可惜,生也好死也罷,能“許”的就是緣就是福,怕的就是想“許”也沒法許──沒人可許或有人可許也不敢許,“許”不出去呀!
“許”不去就像古時候出天花,要麼等死,要麼破漿而出如鳳凰涅槃死而後生。
──我當然,要死而後生了。小方想。看來他是準備要“許”了!
然而,這是個俗世啊!
他的決心剛定,手機響了,是他未來的岳父陸市長,小方一聽到他和藹的聲音,心裡莫名地生出一份巨大的歉疚,陸家父女對他那是真的好。有次全家在一起閒聊,陸星說他結婚後一定要出去住,過二人世界,陸薇就跟小方說,讓他“嫁”到她家去。陸市長對這個建議很贊成,或者在他心裡,小方要比他的兒子還聽話。可事到如今,卻……唉,這負心漢的罪名,小方怕是要背上了。
“您找我……有事?”邊問著又有一份疑問生出來──我不是換了手機嗎?
老頭馬上就把答案給他了,“我問了你們那兒一個叫上官的同事才知道你這個電話號碼,你可真是日理萬機。”老頭很少這麼尖銳,小方心裡湧起一股不祥之兆。
果然,“小薇差不多半個月沒回家了,是不是跟你在一起?你們的事我不是想多管,女兒大了,你們現在的年輕人又都是這個樣子。小方啊,不行你讓她先回家,咱們大家碰碰頭趕快商量結婚的事,我跟你哥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小方,你自己也是個刑警隊長,好好想想後果,傳出去多不好。”
天哪,小方吃驚,一者是陸薇現在仍然沒有訊息,二者是她的父兄或者更多的人都以為她被他金屋藏嬌了。這就更壞了。不行,我得趕快找到她,否則我就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或者萬一傳到龍琪耳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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