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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看著他的背影,發覺他跟陸薇長得很像,連走路的姿勢都有點像。唉,總歸是親戚,何況陸星說得很對,陸薇對他確實是好的不得了。
這時,手機響了,“喂,小方啊,你們這些年輕人怎麼搞的,小薇又跑到哪裡去了?手機關機,呼她不回,嗯?你讓她回家看看,告訴她就說是她父親請她回家一趟。”
是市長陸文輝的。
看來,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找陸薇,而不是找龍琪。可她去哪了?
因為家庭的關係,陸薇從小就像公主一樣,被人寵著,捧著,嬌慣著。
剛大學畢業時,她一腦門子熱血,嚷嚷著要當教師,要教育強國。在中學代了兩月的課,就煩了,轉到報社當了記者,一篇稿子沒寫,閒事倒管了兩籮筐。什麼農民上訪、廠長貪汙、醫生收紅包,只要有人反應到報社,她就要管。結果呢?總編親自求她,讓她不如去信訪辦高就。明擺著新聞界是混不下去了,她又去一家公司應聘居然做了副總,保鏢秘書前呼後擁伺候著,半年後,這家公司被查出偷稅漏稅。沒法子,她又立志要做一個律師,做一個懲惡揚善的代言人,但當她面對一堆枯燥的專業書時,她的律師夢也就做到頭了。正好,電視節目主持人又開始流行,陸薇的心又動了,去電視臺接了一檔少兒節目,這回倒是做得比較長久,但收視率又太差。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收拾起東西去一家期貨公司做了經紀人,當然,也是兔子尾巴。總之吧,凡是中國現有的行業,她幾乎都嘗試過,雖然均以失敗告終,但絲毫不影響她高漲的情緒,因為對她來說,換個工作就像小學生換個坐位一樣方便。她還將繼續她的嘗試。這不,前一陣子,她居然吵著要去夜總會當坐檯,體驗一番“另類”生存。
這活兒能隨便體驗嗎?小方堅決反對。但反對無效。陸大小姐想做一件事,那是非做不可的。與其讓她偷偷去做,不如給她找個安全的地方。小方於是把她帶到一家叫“紅月亮”的夜總會。
紅月亮的老闆叫魏彪,江湖人稱彪哥,幾年前因為哥們意氣替人出頭弄出人命,本來該判十年,但小方作為警方的證人為他出了有利的證詞,所以他才被判了三年刑。他很感激小方,出獄後,就成了警方的線人。因為這層關係,小方就把陸薇給他照顧,但並未說明陸薇的身份,是陸薇不讓說,說一穿幫就沒意思了。小方也不願意給彪哥太大的壓力,只跟他說是鄉下的親戚想找口飯吃。
彪哥見是小方領來的再看看陸薇的模樣,說沒問題,還給她取了個洋名叫COCO。陸薇就此開始了她的“坐檯”生涯。
這件事,小方可沒敢讓陸薇的家人知道。所以一聽陸薇不見了,他馬上就來到紅月亮。他得在陸星知情以前,趕快銷燬“罪證”,否則……後果自己想像。
夜幕剛落,紅月亮的生意還不很好,夜總會一般要到午夜才會真正熱鬧起來。這會兒客人不是很多,錯錯落落坐著幾個,小方一眼看過去,發覺楊小玉竟赫然在座,而且坐的時間好像不短了,桌上的兩個空酒瓶,她的酒量不壞。
“楊秘書,幸會。”
楊小玉眼皮一抬,小方已坐在她對面。“查案呢?”她問。
“幹嗎非得查案,我們就不能出來輕鬆輕鬆?”
“哄鬼吧你,我可是這兒的老客了,怎麼從來沒見過你。”楊小玉的神情有些蕭條。
小方心裡一動,她常來?
“說說看,到這兒跟誰約會?”小方笑著問。
楊小玉笑一笑,“不是約會。”
她說的是“不是約會”,而不是“沒有跟人約會”,那她一定是在這裡見一個人。小方迅速分析。
“不是約會是什麼?接頭?臺灣特務?”
“跟接頭差不多吧,不過那個人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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