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就這種人也能開工作室?(第1/2 頁)
“星河老師,我是悅購網上帖子的發起人,你的那首《最初的夢想》我們歌手非常喜歡。”
林清夢強忍著噁心,將手機螢幕距離自己俏臉遠一點,用食指打著字。
就好像那味兒能透過網路傳過來一樣。
誰知,她訊息發過去過了一分鐘,那邊還沒什麼動靜。
就在她沒有耐心的時候,對方發了三個字過來。
“然後呢?”
“好囂張啊!”林清夢一拍桌子,氣得差點爆粗口,她拍著胸脯消消氣,然後重新編輯訊息。
“只是星河老師的要求,對於我們來說有些困難,畢竟行業內的規矩你也知道,像這種賣歌不賣版權的事情……”
“版權的事情沒有商量的餘地,不過價錢可以少。”
林清夢看到對方的回覆,秀眉微微皺起。
她能感覺到對方的那種堅持。
不過,如果不要版權的話,等將來這首歌紅了就是幫這個星河在賺錢啊,以後所有的版權費用,都和她們星夢工作室沒有任何關係。
那她不是純純大冤種嗎?
想到這裡,林清夢按住語音鍵,捏緊嗓子:“星河老師,你就考慮考慮嘛,我是林清夢,那個一線歌手林清夢,嚶嚶嚶。”
“你的聲音不適合這首歌,就算是唱了也火不了,我還是找別人吧。”
誰知道,她的撒嬌賣萌不僅沒有得到一點好處,反而還讓對方不賣了。
“別啊,星河老師,不是我唱,是我工作室的員工唱,你放心,我用人格擔保這首歌和她絕配,不信你去搜張曉涵,聽一聽她的音色。”
說完,她眸子死死的盯著螢幕。
沒過多久,對方終於回了訊息:“我可以給你少十萬塊錢,這是我的底線,版權的事情很抱歉我不可能會賣。”
林清夢陷入沉思。
這首歌的質量那是沒得說,甚至只要張曉涵唱這首歌,林清夢覺得很有機會能拿冠軍。
到時候就有五十萬獎金。
自己的小車車也能贖回來。
而且身為一線歌手,林清夢能看出這首歌具備火的潛力,如果真的火了,即便版權費用掙不到,讓張曉涵這個原唱去接商演也能賺錢,也能解除公司的困境。
“行,我同意你的提議!”
林清夢咬著銀牙,打出這行字。
打完之後,她猶豫再三,終於點選傳送。
星河:“合作愉快。/握手”
洗手了嗎,就和我握手?
林清夢吐槽一句,然後發了個握手的表情,然後又發了個可愛賣萌的表情過去。
見對方一直沒有回覆。
林清夢氣得跺了跺腳。
“哼,沒禮貌的男人!”
……
雙慶市。
公寓內。
蘇河拿著手機從廁所出來。
“呵呵,就這種人也能開工作室?”
他將手機往沙發上一丟,然後順勢就躺在沙發上。
其實蘇河也知道,自己現在沒有溯河這個身份,一首歌想要賣到五十萬,是非常難的,即便是再好的歌都非常困難,除非遇到那種無比適合的歌手走狗屎運的情況下,才有這種可能。
所以他的心理價位在十萬左右,製作費他這邊其實不太看重,主要是後續的版權費用才是大頭。
他最怕的是對方買了歌不發表,或者是發表之後不捨得砸錢宣傳。
如果這樣的話,和不賣沒有什麼區別。
剛才他在搜尋張曉涵的時候,卻在一檔綜藝節目中看到了她的訊息,這週末張曉涵要參加《慶人之聲》的節目,獲得冠軍的歌手可以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