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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法,不光設有引稅,還有陸餉和水餉。
引稅,顧名思義,有點像朝廷分發給鹽商的鹽引,外商前來交易必須在官府手中獲取商引,每引徵稅若干。至於陸餉和水餉,則是按照貨船船體的大小,以及貨物本身多少進行徵稅。
總體來說,所徵稅額與一口稅的稅法徵的收數額是差不多的。
至於朝廷為何要採用如此複雜的收稅的方式?
可能對於那些夷商來說,反正就是一頭霧水,可若是懂點鹽商行情的,就知道是為何了,不外乎各層官員為了巧立名目中飽私囊。
經過的關卡越多,就越好巧立名目卡拿要。
不過這一切都和薄春山沒什麼關係,打從把那兩處交易所移交出的那一刻,他就決定不管這些事了。
當然也不可能不管,他作為東南巡海副使,畢竟還管著對夷通商之事。可他頂多也就是朝廷拿出章程,他覺得過格的或者不合適的反駁,至於下面上頭如何商議,反正他是不耐煩管這個。
用他的話說,管閒事好處沒有,管得一身腥。
此時,為官多載的他,隨著官越升越高越升越大,已經開始見識到官場上各種複雜,也開始嘗試到身不由己,無法像以往那樣隨心所欲的滋味。
話回到之前,三十六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滋生的。
這其中既有世家大行商聯通朝中高官的背後操作,也有朝廷覺得私商太多,不容易把控對夷交易的物品的擔憂。朝廷有很多明令禁止互市交易的物品,諸如鐵器之類這些是明令禁止交易的物品,可私商哪管這麼多,給銀子就能給你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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