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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曼姿心說,早就找到了,還把她當跑腿奴呢。
她說:「丟掉幻想,認清現實,謝謝。」
車很快開到歌廳,其他人也都到了,一群人一起進去,這歌廳規模夠大,在安城裡消費水平也算高的,出入的也都不是普通人。
開了最大包間,服務生立即上來酒水果盤零食等,還有骰子之類的娛樂工具。
大家都是玩得開的富二代,吵吵鬧鬧,氣氛很快就點了起來。
方曼姿以前也是這種局的玩咖,但是有周熙昂在,就老實地坐在角落,不想吵鬧,也不想出風頭,就只想做個隱形人,儘量降低存在感。
而他,自始至終坐在離她不遠的位置,雙腿交疊,淡淡飲酒。
周圍同學跟他說話,他低聲回應,優雅自如。似乎有些熱了,他抬手解開第一顆紐扣,露出一截鎖骨。
許是因為聚會上也喝了些酒,那點可以忽略不計的酒精,也上了頭,她的心裡忽然就有點難受。
她曾經,真的很喜歡他。
很用力地,在年少的時候,去愛一個人。
他那樣優秀,是不管身在何處,都會閃閃發光的人,她遇到了這顆星,努力去靠近它,很遺憾,卻沒能成為跟他走到最後的那個人。
比從未得到更遺憾的,是曾經擁有。
也不是說還愛著他,對他念念不忘,就是每次看到他,看到這個人,就會想起那段時光。
想起那些情真愛意,最後都化為一縷陽光,一陣清風,化為一些再也抓不住的東西。
可每當風吹起的時候,那些早已遺忘的感覺,再一次地,席捲而來。
方曼姿心裡有些堵,她掏出手機,想了又想,在微信上找到遠在海城的好姐妹——寧語遲的對話方塊,發訊息。
「我遇到周熙昂了。」
寧語遲回得很快,問:「在哪兒?」
方曼姿說:「同學聚會。他在旁邊喝酒。」
寧語遲回:「他現在怎麼樣,往好點想,也許他現在已經變很油膩了,你應該慶幸自己分手。」
方曼姿更加難受:「他好像比以前帥了。」
寧語遲:……
她說:你拍個照片,我看看。
方曼姿看到訊息,嚇得關掉手機,下意識瞥了周熙昂一眼。
他正側頭跟許博文講話,嘴角帶著禮貌微笑,包廂內昏暗的光線使他看起來更顯深邃,這個角度,屬實是一個不錯的角度。
再看其他人,要麼唱歌,要麼在玩遊戲,大家似乎都明白她的心情不會好,心照不宣地沒有鬧她一起玩。
好像,也許,拍一下的話。
也不會被人發現。
她這個角度剛好,中間隔了兩個人的位置,又沒有坐人,剛好拍到他的側臉。
她鼓了勇氣,點了ho鍵,然後,在鎖屏的狀態下,拉出上拉選單,找到相機的快捷方式。
然後,舉起手機。
她沒有開快門聲的習慣,所以她自信不會被人發現。
她的內心砰砰亂跳,好像在做賊一樣,她在心中不斷告誡自己放鬆,可是手指卻不由得有點抖。
她慌忙按下快捷鍵,一時間,不算明亮的ktv包廂裡登時一閃——
那一瞬間,方曼姿想明白了很多事。
原來這個世上最尷尬的,不是你偷拍別人時,沒關快門聲,也忘了關閉閃光燈。
而是你關了快門,也關了閃光燈,卻一不小心地。
點到了手電筒。
周熙昂在一陣強光之中回過頭,白色的光投在周熙昂那張線條分明的臉上,將他表情照得分明。
他唇角微抿,雲霧遮隱般的眸光直直看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