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地底冤魂8事件結束(第4/5 頁)
挖出一具女屍,身穿紅色吊帶短裙,皮肉潰爛無法辨認容貌,但從體型及凸起的肚子來看就是江進酒看到的芬妮。
經驗定,死者死亡時間距今七個多月。除右腳扭傷外無明顯傷痕,且有流產跡象,但不足以致命。死因是窒息死亡,從屍體的姿勢及傷情來推斷,死者被活埋的可能性最大。
這是科學得出的結果,而琴軒這邊有了更加詳細的答案。
找到了屍體,琴軒就能讓芬妮的魂魄得以完整,以至於記憶變得完整。
然而為了知道事情的真相,江進酒又要犧牲一次了。
儘管玲瓏有“問”的功能,卻不能詳盡,只能大概瞭解怨從何起,願屬何方,再借由亡者的資料來推測。
若要和鬼直接交流,要麼學會殄文(古人發明的一種可以跟靈體交流的語言及文字)。但是殄文極少人會,說失傳不為過,琴軒想學也學不到。要麼讓鬼附在人的身上,由它親口訴說事情的真相,簡稱“通靈”。
而江進酒是整個香港,甚至是整個中國琴軒見過的最容易被鬼上身的傢伙,不用他用誰!?
一場法事下來,事情是這樣的:
芬妮本名康妮,原籍廣東,十二歲時父母離婚,她的撫養權被判給母親。後來母親嫁給香港人餘某,改其名為餘芬妮,定居香港。
芬妮對繼父的態度很不友好,成長中過於叛逆,整年中沒有幾天在家,都在校舍居住。
芬妮成年後出落得亭亭玉立,貌美如花,追求者眾多,可她卻喜歡上一個有婦之夫。
起初她並不知道對方已婚,知道時已無法自拔。為了與對方廝守,她甘願做情婦。
可日子久了,她不滿現狀想做正品夫人,便讓男方離婚。
可男方對她只是虛情假意,每次談及離婚總是敷衍了事。
後來她忍不下去便心生一計,心想只要懷了他的孩子就能夠如願以償。可誰想挺著近六個月大的肚子出現在他的面前時,他幾乎要抓狂,二話沒說命令她打胎!
芬妮又怎麼會甘願,執意要生下孩子,雙方爭吵下來男方竟然施暴!
芬妮揚言要去找他的老婆,結果刺激到對方招來殺身之禍,對方竟然毫不留情地要把她掐死!
芬妮掙扎中用香水噴他的眼睛,藉機逃出車子,奔逃於空無一人的停車場。而他,拿著一把明晃晃的扳手追尋著她,通紅的雙眼令他看上去就像一隻嗜血的野獸。
身心的刺激加上運動過激導致芬妮流產,不僅令她變得虛弱,還留下了血跡。
他漸漸尋了過來,慌急中她發現消除血跡的方法。走在排水渠上面,渠欄上難以留下明顯的血痕,渠底漆黑一片,更是發現不了血跡。
芬妮順其而下,發現了施工的坑洞。
此時改建基本完成,只差灌入水泥。管道下面有個不明顯的凹洞,足可以讓她蜷縮在裡面。她發現了凹洞,藏身進去。
男子第一次檢視坑洞尋找芬妮的時候,沒有發現她躲在裡面。然而長時間的焦躁與憤怒令他看什麼都不順眼,當下把坑邊的一個袋子踹落,正好堵在凹洞口害得芬妮無法出來。
芬妮在又溼又冷又臭的地方呆了很久,加之流產失血,人又疲憊不堪,就算沒有袋子遮擋也一樣爬不出來。
可是這個袋子的遮擋竟然給了她些許安全感,令她放鬆下來休息,打算等到停車場有人來的時候再出來。怎想這麼一放鬆,本就虛弱的她昏睡過去。
男子一直在停車場搜尋到天矇矇亮,最後還是發現了芬妮。
這時她已經奄奄一息,意識模糊連呼救的氣力都沒有了。
男子本想下去殺死她,不想停車場來了幾個工人。男子怕他們發現芬妮,趕忙用自己的外套蓋住凹洞,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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