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頁(第1/2 頁)
而被傷慣了的人是不會怕疼的。
但即使如此,我也並沒有想過一定要活到指定的歲數。
於是我推開了自己身邊的所有人,包括司錦卿,也包括我的阿軫。
我慢慢把自己包裹起來,妄想用強大的自控力來防禦如潮水般的痛苦。
我也是後知後覺的明白過來,這所謂的代價,就是我得將自己生命中所有的美好送給它。
他們說遺忘是一種解脫。
所以我沒想到遺忘會那樣痛苦。
我所追憶的所在乎的都被凍在一個永不回溯的時空裡,包括我自己。我不停的去找,不停的鮮血淋漓,卻再也無法抓住手心那總是轉瞬即逝的光點。
然後,那光點也漸漸消失不見,無影無蹤。
我這一生從未這樣痛苦過。
就算是病症發作,聽聞他的婚訊,被父母拋棄,被兄長妹妹辱罵,被別人凌辱貶低,也不會這樣無力難受,無休無止。
我懇求紀清冶救救我,那樣冷靜自持的他,最終也只能手足無措的對我說上一句:「抱歉。」
於是我第一次嘗試了自殺。
我不是一個會輕生的人,即使不幸,卻也總想在這個世界上慢慢走下去,苦也好樂也罷,只要來過走過,都好。
可這一次,我居然會不受控的躺在浴缸裡,用碎掉的玻璃割破了自己腕上的血管。鮮紅的血浸滿了整個浴缸,也將我潔白的襯衫染的妖冶。
這樣靡麗的美,竟是死亡帶來的。
在生命即將消亡那一刻,毫無意外的,只有即將解脫過後的輕鬆,卻在意識昏沉的那一刻迷迷糊糊裡想:昨天才答應他要照顧好自己的。
之後是紀清冶及時發現不對,破門進來把我救了回來。
那條疤,我至今藏在一塊黑色的錶帶下,除了我和紀清冶,誰也不知道。
醒來後我抓著紀清冶的手,平靜的問他:「你是不是已經找到方法了?」
他沉默。我也知道了答案。
後來在我多次試圖自殺未果後,紀清冶不得已終於拿出了最後的解藥。
他猶豫許久,最終大概實在不忍心見我這樣痛苦不堪,將那瓶藥給了我,卻還是忍不住對我說:「它會減少你精神上的痛苦,但你的身體,會比這痛苦千萬倍。」
我自覺這世上什麼都比不過那種生不如死的痛苦了,於是毫不猶豫的開始了長期的藥物治療。
然後,一種由那種藥衍生的惡性病毒開始侵蝕我的臟腑。
但好多了。
至少,至少不再那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身體上極致的苦痛代替了心理與精神上的折磨。
後來的五年裡,我的病越發嚴重起來。
而我離開他之後,他的一切都開始往好的方向發展。
五年裡,我看他春風得意事業有成,看他意氣風發前程似錦,也看他佳人在側眉眼盈盈。而我的病,從早期到晚期。
我並不後悔。
不過事已至此,也是時候功成身退了。我還得給追隨了我這麼久的男孩女孩們一個交代。
於是二十七歲那年,我開了我的第一場演唱會,也是最後一場。
而我好像只有在這種燈光照耀的舞臺上才能感受到某種溫馨與愜意。是來自那群我素不相識的姑娘們男孩們的愛意。他們對我的喜愛毫不掩飾,他們把那愛意鋪天蓋地向我籠罩。
我既覺得幸福,又覺得自己無能。
我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徹底消失了,你們還會記得我嗎?
我想,除了他們,也不會再有誰會再這樣珍之珍重的將我藏在心裡了吧。
演唱會過後我逐漸淡出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