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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超說:“為什麼你可以在家住得這麼安穩?”
蔣偉君說:“因為我有女朋友。”
梁超說:“是不是有了女朋友世界就安靜了?”
蔣偉君說:“不,等你有了女朋友你媽媽就該催你結婚了。”
梁超說:“那我還是搬出去住吧。”
梁超當真揹著父母託人開始找房子,但是他要求比較高,離公司近,精裝修,設施齊全,環境要好,綠化到位,出行方便,毗鄰大型超市,得帶個車位,最令房產經紀為難的是,他對網速還有要求。
蔣偉君給他打電話,問他:“你要買車?”
梁超說:“沒有啊。”
蔣偉君:“那你要車位幹什麼?”
梁超說:“有什麼問題嗎?”
蔣偉君說:“你又沒車,佔個車位不是問題麼?”
梁超說:“我放輛腳踏車不行麼?”
蔣偉君:“……”
蔣偉君說:“你這麼多要求,才出這麼點租金不覺得不好意思麼?”
梁超說:“我又沒租過房子,怎麼知道多少錢合適。如果真的滿意,租金是可以談的嘛。”
蔣偉君聽他這麼說,想了想,才答:“行吧,我讓人幫你留意著。不過可能不會很快。”
梁超說:“沒關係,我也不著急。這事兒就麻煩你了。”
鼎盛孫少爺吩咐下去的活計,下屬的各個房產中介連鎖店紛紛行動起來,雖然條件有些苛刻,但是孫少爺難得親自下指示,房產經紀們也就硬著頭皮幫忙找。還好蔣偉君的口碑一向良好,不然,主管房地產交易的部門負責人都覺得自己是不是做錯什麼事,或者得罪了這位繼承人,才被指派了這種任務。
因為梁超說不急,這件事也就暫時擱置了下來。而另一件重要的事,正在緊鑼密鼓地展開著,那就是梁超假扮別人男友的事。
梁超跟蔣偉君、周巧言以前是同班同學,現在是關係特別好的朋友,不然蔣偉君也不會在機場等到半夜,就為接他的機。而明媚也是那兩個人的好朋友,為這事兒也曾親自請梁超吃過飯,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幫這個忙他都義不容辭。
計劃由蔣偉君全程擬定,為了避免將來明媚父母對他倆有看法,沒敢提樑超和他們認識的事,就說是明媚在工作中結識的,並且是梁超主動追求的。
第一步,在明家父母的意識裡塞進梁超這麼個概念,明媚先習慣性地把手機放在父母看得到的地方,梁超按照約好的時間打電話過去,幾次之後,以明媚的手機關機充電為由,開始打她家裡的宅電,最好是明爸或者明媽接,這樣一來,他們自然對梁超明朗年輕的聲音產生懷疑,再去問明媚,此時,考驗明媚演技的時刻到了,她要吞吞吐吐地表示,正在被追求,再把梁超的優勢一一擺出來,比如211高校保送生,比如牛津留學歸來,比如名企白領。這些條件明家父母自然十分滿意,會鼓勵女兒跟他交往。
梁超其實挺為難的,因為他跟明媚並不熟,打電話的時候,尤其是打到她家宅電的時候,實在沒有話題,蔣偉君還規定,每次通話時長不得低於30分鐘。兩個人幾乎是相對無言地盯著手錶等時間流逝。
還好,這樣的日子並不長,很快地,進入了第二步方案,明媚頻繁跟“新男友”約會。這個環節中不需要梁超出場,明媚打著他的名義去跟正牌男友約會去了。梁超則沒事人一樣回家打遊戲。
好景不長,問題來了,明媚父母要求看“新男友”照片。並不是老兩口不相信女兒在被追求,恰恰相反,正是因為他們對這個優秀的男人產生了好感,才會提這樣的要求。反正現在的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