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第2/3 頁)
“殿下要怎麼吃?”
司馬燁問沈秀:“你想怎麼吃?”
“我?”沈秀清嗓子,“殿下想怎麼吃就怎麼吃。”
“我問你。”他的重音在“你”上。
忖思片刻,沈秀道:“切塊放在冰酥酪裡,肯定很好吃,再加一些荔枝的話,會更好吃。”
司馬燁不假思索,對秦伯道:“就這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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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用勺子舀起一塊西瓜,西瓜上沾著酥皮和白乳,一口咬下去,西瓜立刻破汁水。
甜沁沁的西瓜汁裡,奶鮮濃濃,還微微帶著荔枝和葡萄乾的味道,一口吃下去,渾身都舒爽起來。
沈秀嘴角抿出笑意,繼續吃。
司馬燁見沈秀吃得開心,他對秦伯道:“明日也這麼做了吃。”
“是,殿下。”秦伯的眼睛,不著痕跡地在司馬燁和沈秀兩人身上轉了一圈。經過這段時日的觀察,他越發確定,殿下對沈秀有意。
但……既然對她有意,為何不直接表明,為何要讓人家做丫鬟?
或許是,殿下覺得喜歡一個賤民,抹不開面子,放不下面子?所以不表意?
又或者是,怕表意之後,被沈姑娘拒絕?所以讓她當丫鬟是為了留住她。
再或者,是殿下認為她身份低賤,即便他對她有意,她也只配做個丫鬟?不配收入房中?
秦伯覺得自己大抵已經接近真相。但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相,他也不敢完全斷定。
彼時,府裡一處院子裡,李荀一臉鬱氣,“娘,我就是不服氣。”
李母嘆道:“你不服氣又如何?你還能去殿下那裡鬧不成?”
“她能做好殿下的書童嗎?她肯定不會有我做得好!”李荀忿忿不已。
他原是司馬燁的書童。他天資聰穎,連公主殿下都誇他有才幹,是以讓他做司馬燁的書童。
能做司馬燁的書童,是頂頂光榮,頂頂好的差事,且還能蹭魏夫子的課,這差事便更好了。
魏夫子是誰,那可是當朝第一鴻儒名仕,也不是誰都能聽他的課的。自己能跟著皇子公主們一起聽課,是他天大的福分。
然而,昨天突然傳來“噩耗”。司馬燁不讓他做書童了。換了另一個人做書童。猶如晴天霹靂,他不知自己做錯了什麼。
秦伯告訴他,他什麼也沒做錯,只是殿下想換一個書童而已。
他難過傷心半天,去打聽了換掉他的書童。卻原來,換走他的書童,是一直被關在府裡的沈秀。
他知道沈秀。沈秀,偷了殿下玉扳指的小偷。殿下明明要處死她,卻不知為何又
留了她一命,不僅留她一命,還好吃好喝好住養著她。
說是讓她當丫鬟,卻只讓她做端茶倒水這種輕鬆活,在旁邊候命,她也能坐著候命,不像丫鬟,倒似主子。
殿下對她很好。
府裡上上下下,都在猜測殿下到底對沈秀是個什麼意思。
殿下看上了她?
可據說她姿色平平,殿下怎會看上她?
若真是看上了她,又怎會只讓她做個丫鬟?何不直接收進房中?難道是嫌她身份低賤,即便是看上了,也只能做個丫鬟?
沒看上她,但對她好,只是另有目的?
李荀想不通,便不再想。他現在只恨不得撕了沈秀。這個小偷!搶走了他的差事!他不能再擁有這樣光榮的差事,也不能再去聽魏夫子講學!
他恨得咬牙切齒。晚霞潑天時,他收起一身戾氣,疾步去了沈秀住的客房。
他要去看看那搶走他差事的小偷!也不是要做什麼,當然他什麼也做不了,也不敢動她。就是去看看,去看看搶走他差事的人到底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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