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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海軍總是喜歡透過佔領或保衛住一塊征服地來獲取榮耀;而不喜歡,也許是更明智的,但實際上是不現實的,捕獲幾艘敵艦的光榮;其實那樣可能更接近於戰爭的真正目的。實際上,損失幾艘艦船會給英國造成什麼影響呢?重要的是在他們的領地攻擊他們,損害他們的貿易資源和斷絕其海上力量的來源。1778年的戰爭,恰恰證明瞭法國海軍將軍們忠實於這個國家的真正利益。例如保住了格瑞那達島,降服英國陸軍迫使其放棄約克敦。此外,征服聖克里斯多福島也是一些重要戰鬥的結果,在這些戰鬥中寧可讓敵人不受幹擾地撤退,而不願冒險給他一次援助被攻擊點的機會。
這種論點不可能比在格瑞那達戰鬥中爭論的問題提得更明確。沒人否認確有一些時候,為了一次更重要的或更具決定性的戰鬥,放棄當前可能取得的勝利或者暫時將其擱置一邊。1781年德格拉斯在切薩皮克灣之戰中,由於約克敦的命運還沒有最後決定,因此他所作出處置是正確的。把這裡的情況與德埃斯坦在格瑞那達的情況聯絡起來,好象這兩件事情是出自同樣的背景,並且想證明兩者都是正確的。但是這種證明其正確不是依據各自適合於自己的特定情況所取得的成就,而是依據於一條總的原則。這種原則正確嗎?這位作者在說&ldo;幾艘艦船&rdo;時,不知不覺地流露出他的偏見。通常情況下,一支海軍不會一下子被徹底打垮;捕獲幾艘艦船意味著在海上取得了一次不太大的勝利。在羅德尼的著名的戰鬥中。儘管也只捕獲了5艘敵艦,可牙買加卻因此得救了。
為了確定那位作者聲稱已在上述兩例中得到證明的那條原則是否正確(聖克里斯多福之戰隨後將予以討論),有必要仔細研究一下,需要尋求什麼樣的戰果,和每一種情況下什麼是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在約克敦會戰中,要尋求的戰果是捕獲康沃利斯的陸軍;目標是消滅敵岸上有組織的軍事力量。在格瑞那達所選擇的目標是佔領一塊沒有什麼軍事價值的地方;因為必須注意,整個小安的列斯群島,如果完全用武力進行控制,則必須派出成倍的分遣隊,而他們之間的相互支援完全依賴於海軍。這些眾多的分遣隊如果沒有海軍支援,很容易被各個擊破。相反,如果能夠保持海軍優勢,敵之海軍難以逃脫被打垮的下場。格瑞那達靠近並位於被英軍牢牢控制的巴貝多和聖露西亞的下風處,是法軍薄弱的據點;但是,對這些島子所要採取的正確的軍事政策,是需要一個或兩個有堅固設防和有部隊守衛的海軍基地,而其它的事則依賴於艦隊。除此之外,還需要有防範巡航艦和武裝私掠船攻擊的安全措施。
上述就是尚在進行爭論的目標。在這種鬥爭中什麼是決定性的因素呢?無疑是海軍,是活動在海上的有組織的軍事力量。康沃利斯的命運完全取決於海洋。如果1781年9月5日有利於德格拉斯的形勢完全改變了,如果法軍不是比英軍多5艘戰艦,而是少5艘的話,就無需對其結果進行推測了。事實上,戰鬥開始時,與英軍相比,德格拉斯佔有明顯的優勢,這種優勢等於取得一次來之不易的勝利。當時的問題是,如能戰勝敵人岸上有組織的部隊確是具有決定意義的事。但是,由於能否戰勝有組織的海上力量是很難預料的,因此,他是否應該冒著風險去進行這場戰鬥?這不僅是一個約克敦的問題,而且還涉及到康沃利斯和他的陸軍。在這方面提出了許多細節問題。
這樣指出來後‐‐並且這樣指出來不需要更改‐‐只能有一種答案。但是應該清楚地看到,德格拉斯面臨兩種選擇,最終他還是選擇了有組織的部隊,作為自己的目標。
德埃斯坦在格瑞那達的情況則不是這樣。他在數量上幾乎與德格拉斯的兵力優於英軍一樣是佔優勢的;供他選擇的目標是海上有組織的部隊和一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