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七 兇手(第3/3 頁)
當時一定是你向孟威提議,最好這時候突審我,讓我認罪,孟威並不知道我已經昏迷了,所以和你一前一後兩人進了羈押室。當時恐怕你跟孟威說,要防止我忽然挾私報復,所以自告奮勇走在前面,孟威知道他講打絕不是我對手,所以跟在你後面進了羈押室。
你裝得嚴陣以待,手中握著m1911手槍,走在前面用毛巾包住槍口,在孟威進來關上門之後,忽然轉身開槍。
m1911不是警察的配槍的1900型手槍,你之所以選擇用這把槍,就是怕子彈穿過人腦之後,威力不足以穿透包鐵木門,所以才用了威力更大的m1911。
你開槍之後,怕有人知道當時還有第三人在場,所以留下兇器,那把m1911,然後拿走了孟威的配槍,所有人都會以為,這把槍就是孟威的配槍,是我搶槍殺人!
你佈置好離開後,就找了總廳沒人的地方,放了兩槍,再第一個衝出來,說槍聲是從羈押室傳來的,跟著眾人一起跑到羈押室。
你故意包著槍口開槍,為的就是掩蓋槍聲,但其實羈押室原本就很隔音,根本傳不出槍聲!你說聽見羈押室的槍聲,根本就自相矛盾!只要把當時跟你一起趕到的預備隊員叫來問話,就能知道,說槍聲是從羈押室傳出來的人,是不是你!”
羅小良聽罷,額頭有些冒汗,梅本事聽說他換了孟威的配槍,就趕緊看看剛才從羅小良身上繳下的手槍。
韓大膽兒卻道:
“這把肯定不是,手槍他一定早就換了!”
羅小良道:
“那你就是沒證據,這是你憑空誣陷!再說,什……什麼詭計鋼絲之類的……都……都是扯淡,是你瞎說八道,別想把屎盆子扣我腦袋上……再說,那彈孔上的鋼絲劃痕,根本就是你剛才自導自演的時候弄的,證明不了之前有人用這法子!”
韓大膽兒道:
“剛才我演示的時候,鋼絲和現場都沒有血跡,所以我拉扯鋼絲留下的凹痕中是乾淨的,而你當時拖拽鋼絲,鋼絲上除了滑油,還粘著孟威的血和一些腦組織,雖然很細微,但卻都卡在彈孔上鋼絲拖拽的凹痕內了!”
梅本事費勁把包鐵木門搬到廳長跟前,可廳長還綁在椅子上,身子不便前探。韓大膽兒用刀割開綁著廳長的繩子,梅本事想阻止,可他料想廳長這時已經大概知道真相,再說有韓大膽兒在,他也不敢輕舉妄動。
廳長被綁得胳膊發麻,瞪了梅本事一眼,然後活動活動手腳,這才湊近木門上的彈孔,可室內光線不強,看不太清,於是就走到辦公桌抽屜裡,去拿放大鏡。
他拿放大鏡的時候,想起下面一個抽屜裡,還放著一把備用小手槍,就想是不是應該趁機拿出手槍反擊,可猶豫了一下,還是隻拿起放大鏡,走到包鐵木門邊。
其實他就算想那也沒用,抽屜裡的手槍,早就讓韓大膽兒和梅本事收走了。
廳長用放大鏡,湊近門上彈孔一看,果然見彈孔上有兩條凹痕,一條是新的,另一條比較舊的凹痕中還嵌著一些乾涸的血跡和肉渣。
韓大膽兒這時又拿出一卷鋼絲,交給廳長,然後說道:
“我剛才演示的時候用的是一根新的鋼絲,這根才是梅科長在垃圾桶毛巾中找到的作案工具!”
廳長接過鋼絲,又看看綁在椅子上的羅小良。微一躊躇,問道:
“就光這個,也不能證明是羅小良乾的吧!”
韓大膽兒道:
“我當然有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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