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績效考核(下)(第2/2 頁)
地戰戰兢兢,生怕一不小心就丟了工作。從此各It大公司越來越卷,由此蔓延開去,直到現在,國內的It行業全面的“卷”起來。大家雖然抱怨,但是又很無奈,不少It從業者因此“潤”去了國外。
雖然績效考核越來越頻繁,越來越複雜,但是有些成熟和有些規模的公司流程正規,先進的管理思想做指導,而且是把績效管理整體拉通,有具體的績效管理方法和流程,預先有明確的績效計劃,有清晰和量化的管理標準,有定期的員工宣貫和指導,並且和晉級、獎金掛鉤,過程合理有監督,結果還有溝通反饋和相應的激勵機制。這些公司內部經過短暫的適應期後,很快就能將績效管理轉換為一項非常普通正常的工作。
然而更多的公司只學了個皮毛,尤其是有些毫無底線的公司只看到利益,將工資結構中的基本工資設定的很低,大部分變成了績效獎金,而且根本沒有完善的績效管理,只要求做績效考核。如果碰上好的管理者,尚能公平地對待,給予和年薪約定差不多的工資。
然而運氣不好的,碰上噁心,懷有私心因此不公正的管理者,除了工作上難過不被認可外,工資更經常被剋扣。命不好,碰上些特殊情況的話,如病假,事假,重大疾病等,就只能拿到很少的基本工資。
2022年以前,我覺得我運氣還不錯,碰上了好的時代機遇,遇到不少好的同事、朋友和上級,我每天都在默默地感恩,我也竭力在工作中和善地對待他們,也獲得了不少人的尊重。
然而2022年,一切都變了,因為爛領導帶來的種種變動,我也變得很煩躁,也很難像以前一樣和善、心平氣和地去對待我的下屬和同事們。疾病的復發讓我更是從此告別了職場。
辭退也就算了,復發轉移後從早期變成了晚期癌症患者,我能理解。我要求也不高,都是按法律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發放賠償。然而他們就是要鑽空子,揚言要我認命,他們即便支付高昂的律師費,都不肯賠償,要一審二審拖死我。
一家國資委一級上市公司,讓自己的律師對著法官說,現在經濟不好,國企難,無法賠償。真是滑稽,我不難嘛?我一個癌症病人,被你們這樣拖著,請律師,準備材料,準備上庭答辯。
我要求過分嗎?我同意辭退,但只要求按我約定的年薪賠償,按法律明文條款和最低限度賠償。難道不是公司過分嗎?公司年頭沒有設定任何績效目標,沒有任何績效打分規則,憑著主觀臆斷,每月給我不公正地績效,年終強改我績效,剋扣我工資和年終獎,鑽空子,只給不到年薪10%的工資和賠償金。
所以說績效考核就是個雙刃劍,給好的公司和管理者用,能促進公司發展,發揮員工的最大工作效率。然而給不好的人,就是他們謀私利,拉幫結派,打壓他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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