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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沒事就行。林頭這裡,他現在恐怕不好意思對你火。”言下之意,就是我暫時不回去也沒事。
我說:“不,我很快就會回去。我腦子裡有了一條線索,估計能用得上。鐵肩招不招不要緊,你把小隊集結起來,可能隨時要用。”
黎雅說:“行,我明白。”
根據我以前掌握的資料,血紅玟瑰團算是蜥蜴教養的,既然血紅玫瑰出現了,我相信蜥蜴教也一定會現身的。我跟蜥蜴教還有那個什麼極樂淨土算是卯上了,反正也躲不掉,那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小隊沒準又還有內鬼,但是,有內鬼也一樣可以用。
………【第369章 壞訊息】………
到底是沒有讓李莎把肖蒙叫出來,不安全。
雖然肖自一個人,或和李莎一起也同樣不見得安全,但是我現在無是更大的目標。不叫肖蒙一起,我和李莎都覺得要是我倆來個夜不歸宿,在外面開房哈皮,對剛剛懷孕在身的肖蒙來說未免太不厚道,所以儘管我看得出李莎眼裡有些不捨,但她還是早早的就提出來,她準備回肖蒙那裡去。理由是留下肖蒙一個人她不放心,其實肖蒙不是一個人,但是她媽蘇小曼在我們可能遇到的危險面前戰鬥力等於零。
李莎眼睛裡有些不捨,這相對她平時的冰冷和平靜而言是一種比較難得的神情,而這個神情讓她看上去很美。當然她本來就很美,但是這一刻特別的動人。我其實是穿著病號服就溜出來的,李莎就找了一個和我多呆一下的理由,她說,我給你買件衣服吧,我還沒有給你買過衣服呢。
我對穿的沒什麼講究,反正用肖蒙的話來說,即便穿上了龍袍我也不像個太子。肖蒙就曾經試圖把我打扮成一個時尚界的後起之秀,可是後來她對我說她這麼做簡直就是自取其辱。我確實做不了什麼時尚界的天皇巨星,隨便怎麼穿我都有些小土,反倒是穿制服的時候還有幾分姿色。可是我從來不喜歡穿制服,從我第一天當警察開始,我就習慣下班的時候把制服換成便裝,以便在路上遇到什麼事情的時候理直氣壯的開溜。
李莎對穿著打扮當然也沒有肖蒙在行,她一向穿得簡單樸素,偶爾因為工作需要打扮一下或穿一身隨意某個行業的制服的時候,卻總能給人一種控制不住鼻血的效果。她說要買衣服送我,像個普通的戀愛中的小女人給自己的男朋友買衣服那樣,她地語氣和神情都讓我滿心滿肺的感到溫暖。我回想起最開始她在我家吃晚飯很自然的默默的到廚房洗碗的時候那樣子,我覺得她做賢妻良母其實比做殺手有潛力多了。
我們去了最近的一個百貨大樓,時間還早,人家也才開門。迎賓照例很職業的鞠躬喊歡迎光臨,眼神卻有些古怪。也是,一個美得炫目的女孩兒拖著一個穿病號衣的挫男,給人的第一印象肯定相當滴震撼。那個迎賓是個臉色白淨地小男人,我估計從那一刻起,他的人生觀世界觀都會生巨大的變化。
對不起了兄弟,我知道我不該一大早的就來刺激你。我承認,在他異樣的眼神裡我的虛榮心得到了巨大的滿足。
李莎拉著我就往運動專櫃那邊走,似乎她對休閒時尚的理解差不多就是運動,而且她不大喜歡阿迪耐克那些牌子,專挑偶國自產自銷的李寧。其實我要說李寧賣價也不便宜,質量做功卻還是比不上阿迪。穿什麼對我來說並不重要,所以我不在乎她給我買什麼,我只是覺得這是個相當讓我感動地事情。
試衣服的時候李莎跟著我進了試衣間,說是幫我試衣服,可是她心知肚明,當試衣間的門一被關上,我也就立刻不老實的抱住了她。而她也欣欣然接收了。我的右手使不上勁,只能用左手擁抱她,但是我覺得這樣還不夠猛,乾脆直接把手穿過她的衣服伸到罩杯下面去。也許是我的手比較冰,她輕微的驚呼了一聲,然後把手按在了我那隻手上面,卻不是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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