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B市首惡(第2/3 頁)
年,b市公安機關可能已經被其滲透腐化,所以,從外地呼叫警力,異地用警,對文良團伙犯罪成員實施抓捕,抓捕後,異地羈押,防止有人通風報信。
……
2009年7月1日,下午14點54分。
時任省司法廳廳長的文野的秘書走進辦公室。
“文廳長,省政法委來電話了,說是讓您去找紀書記彙報一下我省7月份的法治宣傳工作。”
文野聽後只覺得很詫異,這種事還需要政法委書記親自參與嗎?
不過他也沒多想,應了一聲,便收拾好檔案,出發了。
下午15點28分,文野走進了紀祥峰的辦公室。
剛一進辦公室,文野就看見了省紀委書記張晨光、省公安廳長高博文、省檢察院檢察長董文學也在。
文野心中頓感不妙!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辦公室的門就被關上了,幾名檢察院的同志立刻上前,出示了證件和批捕令。
“文野同志,有人舉報你貪汙受賄、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等違法行為,現在請你和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
b市,7月1日晚22點18分,天下江山私人會所。
文良帶著兩人剛從會所出來,30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察立刻上前將其按倒在地!
同時,還有70多名武警迅速衝進會所,對其他涉案人員進行抓捕。
文良被銬上手銬,拉了起來。
一名警察立刻上前,出示了警察證和逮捕令。
“我是J縣公安局民警,受省公安廳調遣,文良,你被捕了!”
……
文良被逮捕後,立刻被押往J縣公安局進行審訊。
透過72小時對文良及其同夥的審訊工作,公安機關終於取得了實質性證據!
文良,1989年因鬥毆和倒賣汽車運費票據被b市公安局多次打擊處理;但文良不思改,反而於1993年初,糾集“兩勞”釋解人員陳永強、張燕、孫少平等人在b市進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文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開始形成。
同時,文良透過各種經營活動,逐步建立並壯大了以飲食、娛樂為主業的“b市文氏飲食娛樂有限公司”,文良成為公司董事長。公司下轄夜總會、快餐店、酒店、洗浴中心等多處經營實體,總資產達到8000萬元以上,具備了相當的經濟實力。
文良利用團伙勢力,以故意殺人、傷害、聚眾毆鬥等方式擴大組織“影響”;以敲詐勒索、代人討債、設賭抽紅、組織賣淫等手段聚斂錢財,成為b市稱霸一方的“黑道大哥”。
文良為團伙成員制定了嚴格的“家法”:下級有事必須請示報告,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不許中途退出”,如違反“家法”,輕則剁掉手指,重則打折腿。2002年冬天,文良對手下王輝擅自脫離控制心懷不滿,遂指使張燕等人對王進行懲治。同年冬季某日,張燕等將王輝騙至文氏公司下屬一夜總會包房內,將王輝左手小指砸傷。後因文良認為此種處罰太輕,張燕又用菜刀將王輝右手無名指剁掉。文良將斷指泡在一個玻璃瓶裡,動輒拿出示眾,以告誡手下。2003年夏天,文良聽說團伙成員孫少平在社會上流露不滿情緒,便指使手下對孫實施家法,將孫的左腿打折。有了相當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力、嚴密的組織分工以及“幫規”,文良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正式形成。
1998年1月2日,無業青年王德在參加一個朋友的生日宴會時同文良發生爭吵,被文良領的一夥人開槍打折雙腿。
2003年7月1日,文良曾率領一夥人持鋼珠槍、口徑槍到b市濱江小區一建築工地,將施工隊負責人李某某及工人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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