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動搖以及意外(第2/2 頁)
紛圍了上來,“乖乖,你是打劫超市了,哪來的錢買這麼多零食?”
晚上,李哲從花店取了一大束玫瑰回到宿舍,發現賀志剛他們都從市裡回來了,王之恆花四千多買了一個戴爾的膝上型電腦,賀志剛和楊浩也分別買了一個新手機和p4。
在07年,電腦還沒有那麼普及,洪城師範學院的學生大多數也都來自農村或工薪階層,有錢有勢的也不會來這個普通的二本院校。因此有錢買電腦的還真不多,甚至不少家庭貧困的連個廉價手機都沒有。
像王之恆這樣,剛開學就捨得花四五千買膝上型電腦的,家境算是不錯的了。
看三人圍坐在電腦旁在看電影,李哲把花束擱在自己桌子上,拉了把椅子也在旁邊坐下。
“哲子,你還要送花啊,這一大捧有上百朵吧,也太浪費錢了,還不如直接去表白算了!”賀志剛說。
“沒那麼多,只有81朵。”
李哲原本是計劃,以2的倍數送玫瑰送滿11天,再跟小喬表白的,只是不知為何,突然就覺得有些意興闌珊。
他是真的喜歡小喬嗎?
應該有一點,但也只是男人對漂亮女孩的好感罷了。
上一世,李哲的大學生活是灰色的,小喬是其中少有的色彩,他只是想彌補遺憾,抓住這曾經可望而不可即的色彩而已。
李哲也很清楚自己為何會動搖。
是因為沈歆一。
這個女孩,完全符合了他心中的理想型女友。
在李哲走出花店的那一瞬,他甚至想直接拿著這束玫瑰,就去跟沈歆一表白。
但這種衝動很快被他的理智剋制住了。
李哲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二十出頭的大男孩了,他深知不能因一時的衝動而做決定。
再多的喜歡也扛不住時間的消磨,也耐不住世俗的紛擾。
他真的有信心能守住沈歆一過一輩子?
就算他能保證自己,沈歆一呢?
要知道人是會變的,感情也是會變的,一見鍾情易,長相廝守難。
何況他早已下定決心,不再輕易付出感情,只要不認真,就不會輸。
就在李哲糾結的時候,一條簡訊幫他下了決心。
張優:“趕緊過來,有人搶先來跟筱喬表白了!”
看著手機上的簡訊,李哲眼神一凝。
有人“偷塔”?
真是不講武德,竟然搞偷襲!
這要是讓對方偷塔成功了,他之前在晚會上的公開告白豈不成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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