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惹上了官司(第2/3 頁)
一,我的店鋪買賣完全合法合理,我覺得縣衙的職責只需要稽核契約和房契轉讓是否真實?至於我怎麼買的,和官府一點關係都沒有;第二,如果有人舉報強買強賣,那必須拿出證據,不能說一句我覺得是這樣,就下結論了;第三,官府首先要確定告狀者的身份,他是不是王京白的侄兒,他手上有沒有王京白的委託書,說得難聽一點,如果是街頭一個乞丐,道聽途說一點訊息,就跑來告我,官府是不是就要立案?”
崔暢有些坐立不安,李琇說得完全正確,他也是覺得這個王昆拿不出任何證據,僅僅覺得價格不合理,就跑來告狀,他也不想接這個案子,只是因為牛仙客有批覆了,他才得不出接下訴狀。
“那個王昆確實是王京白的侄子,他手上有王京白和殿下籤署的賣店契約,也帶著族譜,但正如殿下所說,官府的職能是稽核買賣的真實性,和買賣價格無關,能否請鍾總管帶這些契約資料去一趟縣衙,我們核實無誤就不會立案了。”
“可以!鍾總管全權代表我應訴這個案子,我希望縣衙以事實為根據來判決這個案子,不要受任何權勢的影響。”
崔縣令走了,李琇著實有點惱火,他也知道這個案子自己很被動,關鍵是他確實是以很低的價格買下兩座酒樓,於情於理不符,加上當事人死的死,失蹤的失蹤,這件事就算官府以證據不足判自己勝訴,但自己的名譽也會受到影響。
鍾馗在一旁道:“殿下,會不會是王京白反悔了,羅英已死,薛王已死,他又覺得自己當時賣虧了,便讓侄子出面替他打官司。”
李琇負手走了幾步,“應該不會,如果是王京白的委託,王昆就不會說他死了,沒有當事人,就沒法說我是強買強賣,最後只能按照契約來判決。”
“卑職覺得牛仙客在裡面興風作浪,才是整個案子的關鍵!”
“你說得對,這個牛仙客明顯和李瑁勾結,想替李瑁出口惡氣。”
“殿下,要不要收集牛仙客和元家勾結的證據?”
李琇搖搖頭,“自會有人收拾這個牛仙客,你去縣衙吧!把具體情況弄清楚,買丫鬟的事情,我讓管家去辦,你不用管了。”
“卑職這就去縣衙!”
鍾馗收拾了契約資料,匆匆趕去縣衙。
李琇負手走了幾步,把裴旻找來道:“你射一封箭信給攝政王世子李璡,信中就說,牛仙客暗中勾結李瑁,出賣攝政王。”
“遵令!”
裴旻施一禮走了,李琇負手站在窗前,望著窗外冷冷道:“既然要玩,那我就玩死你!”
崔暢匆匆趕回縣衙,立刻把主簿楊弘找來,“京白酒樓那個案子暫時停止立案。”
“可如果牛相國問起來怎麼說?”
“就說王昆證據不足,需要他補充證據。”
“縣君,需要他補充什麼證據?”
崔暢冷笑一聲道:“他的訴狀上說,三十八皇子害死了王京白,那就讓他拿出證據來,拿不出來,我就定他誣告之罪。”
主簿楊弘無奈,只得下去了。
這時,他的幕僚李況匆匆上來道:“縣君,卑職查了京白酒樓的交易記錄,長安和洛陽的京白酒樓二十年前都叫做顧氏酒樓,東主叫做顧禮,王京白就是他的女婿,同時也是酒樓大掌櫃。
顧禮沒有兒子,他死後這座酒樓就由女兒女婿繼承,王京白就把顧氏酒樓改名為京白酒樓。”
“也就是說,王京白在拿到顧氏酒樓過程中沒有出一文錢,對吧?”
“正是如此!”
崔暢點點頭,又問道:“你是否知道一個人,專門給人過戶做居間的,叫做黃文耀,名氣很大!”
“卑職知道此人,他前兩天才來過縣衙,給一家東市店鋪過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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