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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軍隊(步兵二連)
3、警隊
4、學生隊(共一百五十三校,原定除小學九十校女學二十八校僅送至河干外,其餘悉渡河送至麓山)
5、軍樂隊
6、花圈
7、命令
8、遺電
9、遺物
10、軍樂隊
11遺像
12、工界代表
13、農界代表
14、商界代表
15、紳界代表
16、報界代表
17、學界代表
18、政界代表
19、議員及政團
20、軍界代表
21、外賓
22、省外各代表
23、親友
24、遺族
25、靈櫬
26、女遺族
27、軍樂隊
28、軍隊(步兵二連)。
綜計人數,約在萬人以外。沿途均有軍警彈壓,兩旁商店,均就櫃上搭臺觀看。經過各街道,一律斷絕交通。值此大雨滂泡,而會葬者無不如期而至,雖多數帶有傘,蓋以人數過眾,傘不能張,故皆遍體淋漓,周身全濕。十二句鍾,始抵大西門。至碼頭時,由招待報告,謂今日大風暴雨,所有送葬諸君,均請不必過河,以免危險。報告之後,各人始紛紛晉城。一時許,靈櫬始登輪渡河,鳴炮一十七響。記者亦以風雨過大,亦即入城返寓,時已二句半鍾。而大小西門一帶,猶異常擁擠。是日全城各樂戶戲院,一律停止開弦,民間停止婚嫁,無論何人,均不許宴會。全城下半旗三日,以示哀悼。
◎黃上將之國葬儀
民國六年四月十五日,為國葬黃克強上將之期,葬地在湖南長沙。是日因天氣業已晴霽,故較蔡公出殯之時,尤為熱鬧。先是營葬事務所,以本所僻在城南,各界前來會葬者,不免有跋涉之勞,且人數過多,本所殊難容納。遂定各界送葬預先分立辦法,以次加入,庶免擁擠錯雜。故靈櫬出事務所時,僅有軍樂隊半連,軍隊兩連,及少數軍官,並遺族而已(其公子輩均著玄青色禮服,所用紼布亦系青色)。直至軍署以後,各界始完全加入。路線之延長,約及二里。譚省長及各高階軍官、各機關主腦、中央各部院,各省軍民長官代表,均依次步行。靈櫬抵軍署時,譚督軍特設路祭。然後由小東街福星街西長街由大西門出城,走中華汽船公司碼頭渡河,鳴炮一十七響,各要人均渡河恭送上山。按照中央頒布禮節,祭葬如儀。
黃公出殯情形,與蔡公不同之點,大約有二,(一)蔡公遺族,均著白色孝服,其他如紼布圍攔等,亦均白色。黃公則概用青色。(二)蔡公靈櫬,系用紅緞繡花圍幔。黃公靈櫬,則用紅黃藍白黑五色布包裹。此外各項,均無出入。
此次會葬人員,除譚人鳳、覃振、劉揆一諸君外,新到者尚有郭人漳、章士釗、陸詠霓等。會葬代表,亦續到多人。聞籌安六君子中之胡瑛,亦回湘會葬雲。省會警察廳林廳長於黃公出殯時,特派職員分任職務,大致如下:(一)路線前班巡視人員,於靈而將發之際,先赴所經路線巡查,指導一切,隨宜處理。靈而來時,仍隨入警界送葬班內,同往送葬。(二)路線後班巡視人員,於靈而已過之後,遊觀人眾擁擠,應督率沿途長警,竭力彈壓,保持秩序。
◎黃上將逝世記
黃克強先生自東歸國後,咯血疾發,纏綿病榻。初甚危險,與前年在美國發時相同。醫治旬日,漸即告痊,醫生再三戒以屏絕一切,應靜養稍久。先生繫念時局,每於病榻寂靜之時,詰侍疾者以國事,且函電常親過目,甚或裁答。遂突覺肝部浮脹,歷三日而愈劇,即私告唐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