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1/2 頁)
溫良認真記下,然後又問:「我的第二個問題是,這幾年您深諳『群體即真相』的輿論法則,無數人因為你的報導被網路暴力,被造謠者甚至陷入無止境的自證怪圈。我想問,您真的一點也不會對那些因為你的報導受到傷害的人感到抱歉嗎?」
「我沒有操縱過輿論,我只是個記者,輿論沒有那麼好操縱。」
「那就剩最後一個問題了。」溫良記完,嘴唇幾番翕動,卻沒有發出聲音,艱難地問出最後的問題,「你……還記得沐沐嗎?」
「誰?」楊博莫名其妙,「她是誰?」
「沒事,你會記得她的。」
溫良記完,合上那個本子,放進包裡,就要離開。
楊博看著她,腦子砰然冒出個瘋狂的想法:「你是不是認識劉念?還是說你就是那個劉念?不然怎麼會有這個東西?」
「你說判決書啊?」溫良整理好自己的包,「那是我從裁判文書網上找的。」
楊博立即認定她在說謊:「裁判文書上網是這幾年才有的,這份判決書根本沒有在網站上公開過。」
他興奮地舉起手機,點開相機,「你就是劉念……不對,你是劉招……」
「你確定,這是劉念案的判決書嗎?」溫良打斷他,語氣滿是嘲諷,「我有說過,這是劉念案的判決書嗎?」
楊博不敢置信,忙去翻開手邊的判決書。那封面做得像模像樣,還做了隱名處理,可細看當事人段落就會發現,這根本就不是一個案件。這是她從網上下載的,還 ps 了老舊影印件的痕跡。
「我知道楊老師你從不見陌生人,如果要見你,還需要找中間人,所以我需要一個敲門磚。你比我想的要配合,你之前已經在劉某那裡看過原件了吧?所以您都沒有好奇判決書上寫了什麼。」
「那你怎麼知道在這件事上官方有顧忌,劉念也有顧慮?」
「劉某如果真的如你報導的那樣,只涉及拐賣劉念,就算公檢法真的沆瀣一氣來對付他,他也不會被判到十年的,只會在十年以下,那位法大的教授沒有告訴您嗎?他們屬於犯罪團夥,劉念又怎麼敢露面?如果不是確定官方不會公佈案情,您敢這麼寫嗎?」溫良背好包,一隻手插到口袋裡,「採訪結束了,楊博老師。不過我對今天的採訪不是很滿意,因為我想採訪的是記者,結果只採訪到一個顛倒黑白的畜生。」
「你媽的神經病啊。」
楊博忍不住罵出一句髒話,真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個神經病騙了,而對方就只為當一回記者?
回去的路上,溫良看到成鈺又在刷屏,伴著一堆花花綠綠貓貓狗狗的卡通表情:
「小姐姐,不管遇見什麼事,都可以相信警方。」
「以暴制暴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警方是有一些考慮,但是這些都是正面的,已經在考慮約談新銳新聞了。」
……
溫良想了想,終究沒有問這個業務還不熟練的警察是為了哪件舊案找上的自己,只是在刪掉她之前,回復了一句「謝謝」。
北京的天氣太乾燥還常有沙塵暴,溫良不喜歡這裡,她想要搬家了。以前沐沐總說,攢夠了錢要買一個大房子,可她一直也攢不到。溫良就想,要不找個偏遠點,房價低的小城安家算了。她的東西很少,好多之前就存在倉庫了,搬起來也容易。
換到一個新的地方,也算是開啟一段新生活了。
溫良記得她是在高一上學期搬出了叔叔家。用「家」這個詞形容也不貼切,那裡更像是一個安置所,安置著叔叔的過往,叔叔曾有過的夢想,和他可能愛過的女人。
叔叔是凌晨四點,被早起作業的環衛工發現的。他倒在一灘嘔吐物裡,已經沒了氣息。酒醉凍死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