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勤政愛民——黃霸(第2/2 頁)
他擔任京兆尹。
不久,黃霸因為有過失而被貶,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潁川太守,任職八年,郡中大治。宣帝下詔表彰黃霸的吏治之功,封為關內侯,賜黃金百斤,俸祿升為中二千石。幾個月後,宣帝任命黃霸擔任太子太傅,隨後又提拔為御史大夫。
黃霸77歲,接替丙吉任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戶。擅長治民,卻不善於為相,任丞相時建樹不是很多,風采不如前任,名聲也比他治郡時有所下降。
黃霸,擔任丞相期間,召集九卿、博士一起接見各郡前往京師彙報政績的官吏,黃霸想按照治理情況,對各地的官吏劃分等級,恰巧京兆尹張敞家中的鶡雀飛到了丞相府,黃霸以為是神雀,便商議著想上書稱瑞,後來知道是張敞所養,就沒有奏報皇上。
張敞反對變更法令,就將事情的始末稟告了宣帝:“臣家的鶡雀飛到丞相府,在場的官吏都認得這種鳥,丞相問及,卻都說不認識,可見眾人都懼怕丞相的權勢。如今朝廷制定的法令,勸民從善,防盜禁奸,條文已經詳備了,不可增改。應該令大臣訓示各地官吏,回去稟告郡守,推舉人才一定要名符其實,郡中公務應依法而行,不可擅自制定法令。”天子採納了張敞的奏言,黃霸因此十分慚愧。
樂陵侯史高,以外戚身份任侍中一職,名望很高,黃霸推薦史高可任太尉。漢宣帝令尚書召黃霸質問說:“太尉一官廢除已久,其職責由丞相兼管,這是為了息武興文。如果國家動亂,邊境吃緊,左右大臣都可領兵打仗。丞相的任務是宣明教化,評判冤案。任命將相是我的職責;況且史高是我的近臣,我深知他的才能底細,何勞你越職舉薦他呢?”
尚書請丞相陳言己見,黃霸羞慚滿面,連忙摘下帽子謝罪,數日後宣帝才裁定黃霸免罪。
從此以後,黃霸再也不敢向皇上進奏,然而自從漢朝興起,講到治理地方官吏民眾的,還是以黃霸為第一。黃霸任丞相五年,壽終,享年82歲,諡號為定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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