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選賢任能——魏相(第1/4 頁)
魏相,字弱翁,濟陰郡定陶縣人,西漢丞相。少學《易經》,選為本郡卒史,舉賢良方正,對策高第,出任茂陵縣令,歷任揚州刺史、諫大夫、河南太守等職,治理有方,深得民心。漢宣帝即位後,拜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官至丞相,冊封高平侯。為人嚴毅,剛正不阿,整頓吏治,抑治豪強,選賢任能,平反冤獄,要求地方官吏“省諸用,寬賦稅”,獎勵墾荒,與丙吉同心輔政,使君臣交泰,百姓安樂,去世,諡號為憲。
魏相,早年就研究《易經》,曾為郡中的卒史,被舉為賢良,因在對策之中得高第,而被漢昭帝任為茂陵縣令。某日,一位桑弘羊的門客,冒充御史,住進茂陵傳舍,而且態度蠻橫,以縣丞的遲拜見為由,捆綁縣丞,魏相疑其有奸,將其收捕立案,查實確係冒充,即按律處以死刑。一時縣中震動,治安大定,事後魏相被升為河南太守,一上任即禁奸邪,整頓吏治,直令豪強畏懼、百姓稱快。
丞相田千秋死後,其子任雒陽的武庫令,見魏相治郡嚴厲,擔心時間長了會受罪責,就自已辭去了官職。魏相派手下的使掾追趕想喊他回來,終於不肯回來,魏相自己遺憾地說:“大將軍聽到這個長官辭職,一定會認為我因為丞相死後而不能禮遇他的兒子。也會使那些當世的權貴們責備我,危險啊!”
田千秋的兒子往西到了長安,大將軍霍光果然因此責備魏相說:“幼君剛剛繼位,認為函谷關是保衛京師的堅固之地,兵器庫是精兵聚集的地方,所以任命丞相的弟弟做函谷關都尉,任命他的兒子做武庫令。現在河南太守不深切考慮國家大計,只是看到丞相死了就斥逐他的兒子,這是多麼淺薄的舉動啊!”
後來,有人告魏相濫殺無罪的人,此事下到了主管官署,河南的卒戍中任都官的有二三千人,阻攔霍光,自言願意多在軍隊服役一年來贖河南太守的罪。河南的老弱者有萬餘人守著函谷關想要進去給漢昭帝上書,函谷關的官吏把這件事報告了上級,霍光因為武庫長官辭職的事,就把魏相交給廷尉治罪。魏相在監獄關了很久過了冬天,正巧趕上大赦才出獄,又有朝廷的詔令讓魏相去做茂陵縣令,後來又遷為揚州刺史。
朝廷考查郡國的國相們,多數被貶謫過,魏相與光祿大夫丙吉素來交好,丙吉在給魏相的信中說:“朝廷已經非常瞭解的成績與行為,將要起用您。願您慎重行事自我尊重,修養自身的才能。”魏相認為丙吉的話很對,因而把自己的威嚴收斂起來,任刺史兩年後,被朝廷徵召為諫大夫,又轉為河南郡太守。
劉詢即位,為漢宣帝,徵召魏相進入朝廷,擔任大司農,掌管中央財政,又遷為御史大夫。
長期把持朝政的大將軍霍光去世,宣帝思其功德,以其子霍禹為右將軍,任其侄樂平侯霍山領尚書事,其弟兄、女婿也各掌要職,還允許霍光的夫人霍顯及諸女出入宮禁。
魏相擔心霍氏的勢力驕奢放縱,如若發展下去,恐怕難於控制,透過平恩侯許伯向宣帝上書,說:“《春秋》譏諷世世為卿相的人,憎惡宋三代人都做大夫,到魯季孫的專權當道,都曾使國家處於危難禍亂。從武帝后元年間以來,王室子弟能得到俸祿,國家的政事卻要由冢宰來決定。現在霍光死了,他的兒子又做了大將軍,他哥哥的兒子做尚書,掌握政要,他家的兄弟女婿們掌有兵權,很有權勢。霍光的夫人顯和他們家的女眷都在長信宮有名籍,可以自由出入,有的夜裹從禁門出入,驕橫奢侈,放縱不羈,恐怕將來會慢慢的無法駕馭控制了。應該想法削弱他們的權勢,打消他們的陰謀,來強固大漢萬世的基業,也使功臣霍光的聲名得以保全。”
另外按過去的規定凡上書給皇帝的人都要把奏書寫成二份,其中一份為副本,掌領尚書省事務的官員先開閱副本,如果奏書的內容不當,就擱置起來不上報宣帝,魏相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