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要犧牲我?(第1/2 頁)
林曉站起來:“幹什麼?”
“有人指控你故意傷人。”
林曉警院畢業,幹過協警,知道警察的辦案程式,於是跟著兩個警察去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兩個警察反覆訊問了剛才的情形。林曉一一回答,當時有很多人在場, 事情清清楚楚,沒有必要隱瞞,也無需隱瞞。
一直到傍晚,兩個警察還是反覆訊問打人的細節,林曉煩了,說道:“你們是要幹什麼?事情清清楚楚,鎮裡好多幹部在場,當時他們把苗鎮長推倒在地侮辱,我是見義勇為。”
“林曉,我們知道你的情況,可對方是一個村子的幾百人,他們正在聯合簽字,要是不嚴懲打人兇手,會去縣裡上訪,市裡上訪。”
“怎麼了?是不是要犧牲我,換來雙方的妥協,你們當警察的準備這樣息事寧人。”
“林曉,我們只是小警察,如何處理你,我們做不了主,請你理解。”
林曉想罵人,但是面前的是小警察,其中一個還是協警。便點上煙,說道:“你們處理我,我不服,你們怕群眾上訪,就不怕我上訪?”
······
林曉去派出所好長時間沒有回來,穀雨找到了苗慧,彙報了情況。
苗慧直接把電話打給我派出所長徐大剛。
“徐所長,鎮裡幹部林曉是不是在你那裡?”
“我不知道啊,今天上午事件以後,所裡傳喚了好多人,正在調查取證,我去看看。”
“嗯!”
苗慧掛了電話,對於上午的事件,苗慧對派出所的工作很不滿意,派出所就在鎮政府的隔壁,政府門前鬧鬧嚷嚷,你當派出所長的就沒有聽到?聽過了反應那麼遲鈍,六馬村的群眾從大門口到衝進辦公樓前至少有十分鐘,這十分鐘你們幹什麼去了?
徐大剛接到苗慧的電話,在屋子裡根本就沒有動。他這個所長真的犯難了。
黨委書記鄭勝利打電話,要求實事求是的調查上訪事件,不管涉及到誰,是村裡群眾還是鎮裡幹部,要嚴肅處理,絕不能因為身份的特殊,姑息縱容了違法犯罪,造成事件的進一步擴大。
鄭勝利的話意很清楚,村裡人要處理,鎮裡幹部也要處理。
村裡群眾目前就黃毛和光頭到案,兩人不承認打人,也不承認損害財物,吆喝著自己受傷了,被林曉打傷了。
群體性事件不好處理。搞不好會把自己帶進去。
林曉打人,有多人證實,也有傷情為證。
要拘留林曉,證據紮實。如果是輕微傷,治安拘留,如果輕傷以上,構成傷害罪,會被判刑。
依照黃毛和光頭的口供和證言,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最多十五日拘留,還要等他們的傷好了以後才能執行,不然拘留所不予收押。
徐大剛乾了十多年的公安,當派出所長也幾年了,深知鄉鎮裡幹部裡的貓膩,很顯然,書記和鎮長的意見不一致,而且關鍵時候鄭勝利給自己打過那個意味深長的電話,為什麼不讓及時出警,讓子彈飛一會兒,還不是讓苗慧出醜,讓苗慧以後在鎮裡沒有威信?
黨委書記的話他不敢不聽。但苗慧的背景深厚,也是強勢之人,雙方誰都得罪不起。
林曉是為了救苗慧免受侮辱才出手的,只是出手重了點,要拘留林曉,苗慧會答應嗎?
於是給苗慧打電話,試試她的底線。
“苗鎮長,剛才問了,林曉確實在派出所,是來配合調查上午事件的?”
“為什麼還沒有回來?問一份證言要多長時間?”
“林曉在派出所裡好好地,有茶水喝,有香菸抽。”
“我問你林曉什麼時候回來?你們什麼時候訊問結束?”
“